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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交易信息 (流拍)
标的名称: 龙门县环“两山”示范区(龙华镇片区)商品林绿色生产基地项目第二期林木所有 组织方: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
公告编号: 惠公易产龙门 [2026] 006号 报价开始时间: 2026年01月30日09时30分
交易编号: GJB2026-021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2026年02月13日11时30分
底价(万元): 49.1 竞买保证金(万元): 6
报价幅度(万元): 0.1 报名截止时间: 2026年02月13日09时30分
交易条件说明

项目交易条件、要求等说明

 

一、项目情况

公开挂牌竞价标的是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龙华镇到滩村1林班02402、02300小班地名“深冚口一带”和到滩村1林班02402、02500、02600、02401小班地名“蕉朗”的林木所有权转让。根据《资产评估报告》确认设计采伐面积46.3352公顷(695.028亩),树种主要为黧蒴、其他软阔及桉树,木材产量共计2240.7立方米,剩余物产量共367.8吨。(具体数量以现场真实数据为准)。其评估总值为人民币49.10万元,以评估值49.10万元作为本次项目起始价。

二、项目交易条件和要求

(一)竞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林业、木业企业法人;以及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竞买保证金:6万元人民币。竞买保证金不抵作成交价款,竞得人凭《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龙门县环“两山”示范区(龙华镇片区)商品林绿色生产基地项目第期林木所有权转让合同后,交易中心凭合同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竞买保证金

(三)转让标的质量:按实物现状转让质量为准,竞价人在竞价前必须到现场认真调查了解林木资产状况,若林木资产调出数不足调查评估数,一律不予补偿。

竞得人应当在我方划定范围内作业,并为作业人员购买相关保险,若竞得人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或因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第三方损害的,一切责任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与我方无关。

木材销售环节税由竞得人负责。

竞得人在生产、销售、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及盈亏、税费、经济纠纷均由竞得人自行处理解决。

竞得应签订合同后2026年3月30处理标的树木。若未处理标的树木,视为放弃对剩余树木的全部权利,竞得者自行承担因此导致的损失。

竞得人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及有关规章制度。若竞得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有违反上述规定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我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竞得人已付费用不予退回,如造成我方损失的,还应赔偿。

三、交易方式

(一)采取网上竞价方式。本次竞买所报的价格为就龙门县环“两山”示范区(龙华镇片区)商品林绿色生产基地项目第期林木所有权转让价格。标的从起点价格开始向上竞价,每次增幅的幅度为0.1万元递增,允许跳跃应价。以报价最高且该报价不低于起始价者为最终竞得人。

(二)竞买人的报价都是法律意义上的承诺,对于竞买人本身具有约束力,竞买人一经报价,不得反悔,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者所交纳的交易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竞得人凭《成交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龙门县环“两山”示范区(龙华镇片区)商品林绿色生产基地项目第期林木所有权转让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支付竞得价格款项。

(四)交易保证金约定:

1、全权委托中心代收代退交易保证金。

2、成交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1)不符合竞价资格条件的;
2)逾期或拒绝办理成交手续的;
3)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成交合同的;
4)不按交易条件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  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的;
5)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6)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7)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特别提示:目前竞价保证金账户银行无法支持第三方支付平台原路退还竞价保证金,请勿使用微信、支付宝、网商银行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及柜台现金缴入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

 

 

龙门县盈展生态产业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