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产权交易竞价电子交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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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交易信息 (成交)
标的名称: 27项报废机器设备 组织方: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
公告编号: 惠公易产龙门 [2025] 030号 报价开始时间: 2025年06月11日09时30分
交易编号: GJB2025-241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2025年06月25日11时00分
底价(万元): 52.32 竞买保证金(万元): 2
报价幅度(万元): 0.5 报名截止时间: 2025年06月25日09时30分
成交时间: 2025/6/25 12:03:27
成交人: 龙门兴权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成交价: 83.32 万元
交易条件说明

项目交易条件、要求等说明

 

 

一、项目情况

公开挂牌竞价标的是龙门县城投河砂开采有限公司古建筑材料厂机器报废设备所有权转让。位于龙门县龙江镇路溪邵陂头村,共27项,起始价为52.32万元。

二、项目交易条件和要求

1、竞价方:竞价方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或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备合法资格的其他组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竞价保证金:2万元人民币竞买保证金不抵作成交价款,竞得人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及缴清货款后,交易中心凭合同及缴款凭证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竞买保证金;

3、转让标的质量:以现场堆放实际质量为准。

三、交易方式

(一)采取网上竞价方式。本次竞买所报的价格为就堆提货价格。标的从起点价格开始向上竞价,每次增幅的幅度为0.5万元递增,允许跳跃应价。以报价最高且该报价不低于起始价者为最终竞得人。

(二)竞买人的报价都是法律意义上的承诺,对于竞买人本身具有约束力,竞买人一经报价,不得反悔,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者所交纳的交易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竞得人凭《成交通知书》在5个工作日内缴清货款并转让方签订《龙门县古建筑材料厂机器设备报废所有权转让合同》(以下简称《转让合同》),未按时签订《转让合同》和在规定时间内缴清货款的视为竞得人违约。

(四)交易保证金约定:

1、全权委托中心代收代退交易保证金。

2、成交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1)不符合竞价资格条件的;
 2)逾期或拒绝办理成交手续的;
 3)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成交合同的;
 4)不按交易条件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  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的;
 5)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6)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7)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四、提货办法

一)竞得人在处置该批报废资产后需提供一份资产处置报告给龙门县城投河砂开采有限公司。

(二)竞得人应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提货完毕,推迟提货时间必须征得龙门县城投河砂开采有限公司同意,并按每200元交纳场地占用费。


(特别提示:目前竞价保证金账户银行无法支持第三方支付平台原路退还竞价保证金,请勿使用微信、支付宝、网商银行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及柜台现金缴入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

 

龙门县城投河砂开采有限公司

2025年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