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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交易信息 (成交)
标的名称: 龙门县左潭水莲峒电站厂房、土地 组织方: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
公告编号: 惠公易产龙门 [2024] 057号 报价开始时间: 2024年10月21日09时30分
交易编号: GJB2024-466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2024年11月04日11时30分
底价(万元): 30.4704 竞买保证金(万元): 63.99
报价幅度(万元): 0.1 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04日09时30分
成交时间: 2024/11/4 11:30:00
成交人: 路伟超 成交价: 30.4704 万元
交易条件说明

项目交易条件特别说明

 

 

一、项目情况

公开挂牌竞价物业为龙门县左潭水莲峒电站厂房245.08平方米、土地720.99平方米(详见物业招租一览表)。

二、项目交易条件和要求

1、竞价方:竞价方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或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备合法资格的其他组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竞价保证金:龙门县左潭水莲峒电站竞价保证金63.99万元人民币。竞价保证金不抵作租金和合同履约保证金。

3、龙门县左潭水莲峒电站租期为20年,每10年租金递增10%。租金按半年度缴交,先交租后使用,当期租金缴交时限为15日。竞得者应在合同签订后15交清首期租金一次性缴交6个月租金逾期交租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千分之一滞纳金。竞得者逾期2个月不缴交租金的,视作根本性违约,出租方可以单方终止租赁合同,收回物业,除追收欠租外,竞得者投入的装修无偿归出租方,履约保证金没收出租方所有,不予退回。逾期移交物业的,物业占用费按上月租金双倍计付给出租方

三、合同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时,竞得者必须向出租方缴交合同履约保证金20万元

四、竞得者需承担水莲峒电站前期线路改造、维修费用约30万元,后续经营水电站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支出均由竞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水渠疏通、设备维修更换、线路维护、安全生产保障、公共设施使用费等。严禁违法违规经营易燃、易爆等高危物品,严禁经营餐饮业和榨油等高噪音污染行业,严禁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

五、交易保证金约定:

(一)全权委托中心代收代退交易保证金。

(二) 成交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成交候选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不符合竞价资格条件的;

    2.逾期或拒绝办理成交手续的;

    3.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成交合同的;

    4.不按交易条件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的;

    5.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6.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7.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特别提示:目前竞价保证金账户银行无法支持第三方支付平台原路退还竞价保证金,请勿使用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及柜台现金缴入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


 

龙门县龙潭镇人民政府

                                 2024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