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产权交易竞价电子交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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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交易信息 (流拍)
标的名称: 龙门龙城街道龙城街道迎宾大道982号(交警大队旁) 组织方: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
公告编号: 惠公易产龙门 [2024] 032号 报价开始时间: 2024年07月01日09时30分
交易编号: GJB2024-262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2025年06月02日10时30分
底价(万元): 0.15 竞买保证金(万元): 1
报价幅度(万元): 0.005 报名截止时间: 2025年06月02日09时30分
交易条件说明

 

项目交易条件特别说明

 

 

一、 项目情况

公开招租物业为龙门县龙城街道办事处商铺,位于龙门县龙城街道东门路38-1,面积57.24平方米;位于龙门县龙城街道迎宾大道982(交警大道旁),面积50平方米,按现状出租。(详见房屋招租一览表)

二、项目交易条件和要求

1、竞价方:竞价方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或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备合法资格的其他组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竞价保证金:龙门县龙城街道东门路38-11.5元人民币、龙门县龙城街道迎宾大道982 号(交警大队旁)1万元人民币。竞价保证金不抵作租金和合同履约保证金。

3、龙门县龙城街道东门路38-1号竞得者应在每月15日前交清当月租金。

龙门县龙城街道迎宾大道982 号(交警大队旁)竞得者应在签订合同的十个工作日内交清当年租金,租金一年交一次之后每年租期满后在十个工作日内交清当年租金。

三、龙门县龙城街道东门路38-1号合同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时,竞得者必须向出租方缴交相当于三个月房租款的租房履约保证金。龙门县龙城街道迎宾大道982 号(交警大队旁)合同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时,竞得者必须向出租方缴交相当于个月租金的履约保证金。

四、龙门县龙城街道东门路38-1号经营范围:严禁违法违规经营易燃、易爆等高危物品,严禁经营餐饮业和榨油等高噪音污染行业,严禁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

    龙门县龙城街道迎宾大道982 号(交警大道旁)经营范围:停车场、二手车交易市场、物流仓储。由于在加油站附近,严禁违法违规经营易燃、易爆等高危物品,严禁经营餐饮业和榨油等高噪音污染行业,严禁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                                         

、交易保证金约定:

(一)全权委托中心代收代退交易保证金。

(一)全权委托中心代收代退交易保证金。

(二) 成交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成交候选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不符合竞价资格条件的;

    2.逾期或拒绝办理成交手续的;

    3.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成交合同的;

    4.不按交易条件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的;

    5.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6.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7.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特别提示:目前竞价保证金账户银行无法支持第三方支付平台原路退还竞价保证金,请勿使用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及柜台现金缴入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

龙门县人民政府龙城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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