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产权交易竞价电子交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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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交易信息 (成交)
标的名称: 惠州市国有东江林场第三分场尖峰岭III林班01501、01502、01600小班总面积23.5202公顷林地上的桉树林木资产转让 组织方: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
公告编号: 惠公易产市直 [2024] 050号 报价开始时间: 2024年05月21日08时30分
交易编号: GJB2024-108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2024年06月04日10时00分
底价(万元): 33.385 竞买保证金(万元): 6.677
报价幅度(万元): 0.1 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06月04日09时00分
成交时间: 2024/6/4 10:00:00
成交人: 黄金云 成交价: 33.385 万元
交易条件说明

惠州市国有东江林场第三分场尖峰岭总面积23.5202公顷林地上的桉树活立木资产转让网上挂牌

竞价交易方案

按惠州市林业局《关于依法依规进行国有林地林木流转的通知》(惠市林办[2013]21号)的文件精神,依据《广东省林业局关于林地林木流转管理的实施办法》(2010年),国有林地、林木的流转应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此,我场积极做好2024伐区林木资源的调查工作,并按规定选取专业评估公司及评估师进行现场评估,确定伐区林木资产价值,为国有林木资产进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交易提供合法依据。我场林木资源流转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拟交易林木资源情况

我场2024年拟交易的林木资源位于第三分场尖峰岭III林班01501、01502、01600小班总面积为23.5202公顷林地上的桉树活立木资产。采伐树种为桉树,林地权属为国有,林木权属为国有。经调查评估,伐区总面积为23.5202公顷。活立木总蓄积量为1468.5m³木材产量1093.6m³,剩余物262.5吨。伐区林木资源评估价为人民币333850元(详见《评估报告》)。根据评估价拟定转让标的挂牌价格:人民币333850元作底价。竞标者一经成功中标即可成为本次标的的林木采伐、销售权的股东,参与本次标的林木采伐的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公示期间,有意竞标者在公告期内需预约前往现场踏查,了解项目转让标的详细情况。所有交易林木资源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

二、交易规则

1、竞买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交易标的:

惠州市国有东江林场第三分场尖峰岭III林班01501、01502、01600小班,总面积为23.5202公顷林地上的桉树活立木资产,交易底价为333850元。

3、参与竞标者必须事先将投标保证金(约按底价20%计)存入交易中心专门管理账户,办理好进场参与竞标相关手续。投标保证金为66770

4、林木采伐时间:转让的林木资源应在完成批砍手续后至20241007日前砍伐完毕,逾期未砍伐的林木由林场无偿收回,林场不再对中标方作任何补偿。中标人在全部林木采伐完毕后将木材运离林地,同时将该林地无条件交回转让方,中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转让方在林地的生产经营活动。

5、中标签订合同生效后,林木归中标方所有,并自行看管,在采伐期限内林木如有损失与转让方无关。

6、中标方必须遵照林木采伐的有关规定,按照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范围采伐,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竞标中标人要按规定加强林木采伐管理,杜绝批少砍多、越界砍伐等现象发生;同时要加强安全生产及护林防火工作。木材调运必须按法律规定办理木材检疫和木材运输许可证,办理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7、中标方在处置林木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方独自承担,具体包括砍伐和运输、聘请工人费用等

8、中标方应确保安全生产,作业时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中标方独自承担,与林场无关。

9、签订合同时,转让方暂时性收取森林防火保证金2万元,采伐完毕后,如未发生事故,保证金退回给中标方。

10、伐区内未经批准禁止新开集材公路,只允许按林场规划开设临时集材道,费用由买方负责,转让方给予协助。

  三、中标方项目中标后,请先等待3个工作日,该3个工作日为中标公示期(以网上成交日起计),若公示期内无质疑或投诉,则中标方公示期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先自行汇款成交款到指定的收款账户,汇款完成后持相关证件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成交手续,然后前往林场按合同版本签订林木合同。中标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成交手续或者签署合同,则视为弃标,竞价保证金不予退回

     四、特别提醒

1、相关图片请点击“实物图”查看。

2、合同范本、中标方现场办理成交手续需要携带的资料、收款账户、交易中心办公地址等项目相关交易文件请点击“交易文件”下载查看。

     五、林场联系人:戴先生 电话:0752-2372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