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情
交易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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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惠州市惠城区桥西街道西堤路30号惠沙堤10号2层01号出租 | 组织方: |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 |
公告编号: | 惠公易产市直 [2024] 155号 | 报价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27日08时30分 |
交易编号: | GJB2024-344 |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 2025年04月07日10时00分 |
底价(万元): | 0.2725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0.5 |
报价幅度(万元): | 0.005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5年04月07日09时00分 |
交易条件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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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交易条件、要求等说明(房屋租赁条件说明) 一、租赁标的相关内容 (一)租赁标的所在建筑物:标的1:惠沙堤10号2层01号(247.71m²,办公用途);标的2:悦心小筑A栋5号门店2层(196.92m²,办公用途)、A栋6号门店2层(174.46 m²,办公用途)、A栋6号门店1层(37.59 m²,商业用途);标的3:A栋6号门店1层(61.68m²,商业用途);标的4:博罗县委围墙外边住宅2层(92.81m²,住宅用途);本项目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 (二)租赁标的内容: 以月租金评估价为底价公开竞价招租,月租金竞价加价幅度为50元。
二、租赁标的经营禁止事项: 1.未经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经营事项或范围; 2.未经出租方允许及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开展的危险作业活动; 3.未经许可涉及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销售、存储、运输等相关业务; 4.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及相关部门批准,新增或改变此前的经营范围; 5.对周边居民或单位正常生活工作可能产生的任何不良影响; 6.与租赁用途不相符的行业; 7.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的转租行为。 三、与租赁相关的其他费用支付 (一)租金支付期限:租金按月支付,承租方应在每月15日前以转账方式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当月租金(详见《房屋租赁合同》),月租金逐年递增2%。月租金仅为标的租赁物的租金费用,不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费或因承租租赁标的而产生的其他所有费用; (二)合同履约保证金: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3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出租方在收到履约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向承租方开具收款凭证。 (三)承租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并非承租方预付的租金或其他费用,仅是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保证,租赁期限届满或因出租方原因而提前终止或解除后(不包括因承租方违约而导致出租方解除合同的情形),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出租方应当在扣除承租方应承担的水电费、违约金以及租金等应付费用后,将保证金剩余部分无息退还给承租方(承租方须提供保证金收款凭证原件办理): 1.乙方已清缴因使用房屋而产生的全部费用; 2.除正常损耗外,房屋是完好的; 3.乙方对房屋内的垃圾进行了清理。 4.乙方使用租赁房屋地址办理工商注册或登记的,已完成工商地址变更,并办理完毕法律及政府规定的其他手续。 (四)其他费用:物业管理费、水电费需另计(具体费用情况依租赁标的实际为准); (五)租赁期间,承租方需承担其租赁标的由承租方产生的所有费用; (六)承租方不论何种原因不按时足额向出租方支付租金及其他承租方应付相关费用超过1个月的,每逾期1天,按应付未付月租金的0.3‰的标准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且承租方履行该项违约金不受本合同是否解除或无效影响,同时出租方有权不予以退还承租方的履约保证金;超过2个月的,视为承租方严重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收回该物业,停止能源供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有权追究承租方拖欠的租金、水电费及违约金等违约责任,若因此给出租方带来经济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仲裁费、诉讼费等),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四、项目交易条件及要求 (一)竞租人报名资格:竞租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不存在被列入被执行人或失信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无欠税、资信良好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具备合法资格的其他组织,但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竞租人保证金:竞租人在报名参与竞租时须缴纳竞价保证金,竞得后按交易中心规定期限内双方签订合同后,向交易中心提交1份双方签订的合同原件,可申请退还中标人竞价保证金(公告约定中标后转为成交价款或履约保证金的除外)。未竞得的竞买人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交易中心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三)竞买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其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但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委托方原因的除外),且不得继续参与该项目报价活动: 1.报价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期限办理正式成交手续; 2.报价成交后不按所报价格及本标的挂牌公告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支付成交款项; 3.报价成交后拒绝或不按所报价格及本标的挂牌公告规定或《惠州市产权电子交易规则》要求与委托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五、项目限时竞价结束后,请竞得候选人先等待3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为公示期(以网上成交日起计),若公示期内无质疑或投诉,则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证件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成交手续,成交手续办理后凭成交通知书与委托方签订交易合同,同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一份正式合同备案。竞得候选人逾期未办理成交手续或未签订交易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以退回。未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在限时竞价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原额退回;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自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成交合同原件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原额退回 六、照片请点击“实物图”查看。租赁合同、中标方办理成交手续需要携带的证件等请点击“交易文件”查看 七、惠州交投路桥投资有限公司咨询电话:罗先生 13126336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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