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产权交易竞价电子交易系统

[系统登录入口]

公告详情

交易信息
标的名称: 惠州市国有象头山林场位于老场部社区的一栋二层半石楼出租 组织方: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
公告编号: 惠公易产市直 [2024] 146号 报价开始时间: 2024年12月12日08时30分
交易编号: GJB2024-334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2025年04月10日10时00分
底价(万元): 0.572 竞买保证金(万元): 3
报价幅度(万元): 0.005 报名截止时间: 2025年04月10日09时00分
交易条件说明

交易条件要求等说明

象头山林场有一栋位于老场部社区的石楼由于场部搬迁和人员调整等原因,目前这栋石楼除了社区办公用房外(约40平方米),其余处于闲置状态。为了更好地利用这些闲置资源,提高林场资产使用效益,我场计划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挂牌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招租。现将交易条件和要求说明如下:

一、招租竞条件

(一)价人需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可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二)保证金:竞价人参与竞价时需缴交竞保证金,竞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项目限时竞价结束后,竞得候选人先等待3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为公示(以网上成交日起计),若公示期内无质疑或投诉,则公示期结束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证件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成交手续,成交手续办理后凭成交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委托方签订交易合同,同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一份正式合同备案。竞得候选人逾期未办理成交手续或未签订交易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以退回未竞得竞价保证金在限时竞价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原额退回;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自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成交合同原件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原额退

(三)竞价规则

  以评估价格5720元作为标的底价,由竞租者自由报价,价高者得,加价幅度50元/次

  二、招租竞价要求

(一)租赁费用

1.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的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的月租金的3倍计算。

    2.租金具体月租金按中标价为准

    3.租期:五年,装修免租期2个月。

  (二)租赁费用的支付

    1.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支付。中标方应于合同签订之前,一次性向招租方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的月租金的3倍计算此款在合同租赁期限届满,中标方退还租赁物并向招租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后,经招租方对租赁物验收合格后再给予无息退还。

2.租金的支付。中标方应于每月20日前交清当月租金,中标方逾期交租,应向招租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2‰。中标方逾期30日不缴交租金的,则视中标方违约,招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收回租赁物,合同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归招租方所有,并保留追究中标方拖欠租金以及其他民事责任的权利,同时中标方对租赁物的装修及所有添附物无偿归招租方所有。

     3.租金由中标方汇至招租方指定的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4.本合同生效后,中标方在租赁期限内经营所产生的税、费等一切费用由中标方自行负责缴交。

  三、其他约定

(一)租赁期间,如中标方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或改建的,须事先向招租方提交装修设计方案和预算,经招租方审核同意,并保证不损坏房屋结构,确保物业能安全使用。招租方有权监督中标方的装修或改建,中标方应将对上述物业进行改造升级、投资的相关合同、发票原件提供给招租方审查,必要时,可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经招租方审核确认后方能作为中标方改造升级的实际投入资金。

(二)招租方有权聘请有资质的监理公司对中标方升级改造的工程进行监督,监理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三)如装修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招租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中标方应予以修改。装修时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装修费用由中标方负责。

(四)租赁期满前三个月,经双方共同认可的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中标方投资的资产剩余残值进行评估(评估费由中标方承担),并由租赁期满后项目投标新的中标单位按评估残值返还给中标方中标方连续中标则不予返还,但中标方必须参与投标,中标方不参与投标的,视为中标方放弃资产剩余残值的返还权利。租赁期满后,如出现国家政策不允许招租方将物业再次对外公开招租的情况,招租方不承担返还中标方资产剩余残值的义务,中标方在租赁期间所投资的所有设施设备及物品均归中标方所有。中标方对该租赁物作出的改动,因违反法律法规,被政府有关部门要求恢复原状或作出行政处罚时,不论事先是否已获得招租方同意,均由中标方承担责任。招租方因此所受的任何损失由中标方全额赔偿。

    四、租赁合同、办理成交手续需要携带的证件等请点击交易文件”查看。

    五、惠州市国有象头山林场咨询电话:廖谷香 1350223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