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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交易信息
标的名称: 惠州市下埔滨江公园健身器材边楼梯入口处等7处自动售货机投放场地打包招租 组织方: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
公告编号: 惠公易产市直 [2024] 086号 报价开始时间: 2024年08月08日08时30分
交易编号: GJB2024-530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2025年04月10日10时00分
底价(万元): 0.44 竞买保证金(万元): 1.5
报价幅度(万元): 0.01 报名截止时间: 2025年04月10日09时00分
交易条件说明

项目交易条件说明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委托中心实施惠州市下埔滨江公园健身器材边楼梯入口处、滨江公园门球场边楼梯入口处、红楼滩公园篮球场、红楼滩公园羽毛球场、红楼滩公园入口处楼梯下、红楼滩公园春风彩云连廊旁、红楼滩公园景观特色平台旁合计7处自动售货机投放场地招租项目现就交易条件具体说明如下:

一、标的物基本情况

标的物投放场地(详见投放位置示意图、投放现状图)

经营项目

自动售货机尺寸

单位

数量

评估月租金 底价(万元/月)

滨江公园健身器材边楼梯入口处

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包装饮用水、饮料、小食品

占地面积不超过2平方米,高度不超过2米

1

0.07

滨江公园门球场边楼梯入口处

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包装饮用水、饮料、小食品

占地面积不超过2平方米,高度不超过2米

1

0.07

红楼滩公园篮球场

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包装饮用水、饮料、小食品

占地面积不超过2平方米,高度不超过2米

1

0.06

红楼滩公园羽毛球场

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包装饮用水、饮料、小食品

占地面积不超过2平方米,高度不超过2米

1

0.06

红楼滩公园入口处楼梯下

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包装饮用水、饮料、小食品

占地面积不超过2平方米,高度不超过2米

1

0.06

红楼滩公园春风彩云连廊旁

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包装饮用水、饮料、小食品

占地面积不超过2平方米,高度不超过2米

1

0.06

红楼滩公园景观特色平台旁

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包装饮用水、饮料、小食品

占地面积不超过2平方米,高度不超过2米

1

0.06

/

7

0.44

1、我单位拟对管辖的滨江公园健身器材边楼梯入口处、滨江公园门球场边楼梯入口处、红楼滩公园篮球场、红楼滩公园羽毛球场、红楼滩公园入口处楼梯下、红楼滩公园春风彩云连廊旁、红楼滩公园景观特色平台旁合计7处自动售货机投放场地打包招租一个承租人经营,租赁期限为3年,履约保证金按中标经营期总金额的20%收取。以上标的物面积以及投放位置具体以交付的实物现状为准,竞租人  旦参与竞价,即视为认可交易标的现状,并对自己的竞价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2、竞租人在参加竞租前必须对竞租标的物现状进行全面了解,包括标的物的位置、红线范围、经营范围、租赁合同(范本)、出租方管理要求、费和劳动用工等条款。如有异议或疑问,须在缴交竞租保证金前了解清楚,一经缴交竞租保证金,即视为对本说明无异议,竞租人保证金不予退回。

二、标的物经营范围及限制性约定

经营范围:承租方只能按照附件示意图的范围开展经营,场地只能用于经营自动售货机(下称售货机),售货机经营项目为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包装饮用水、饮料、小食品,承租方不得改变场地用途。

限制性约定:⑴承租方自行购置售货机、经营货物、自行安装调试和维护维修售货机,经营期间做好安全工作(用电安全、消防安全、生产安全)。本合同终止后,售货机由乙方搬离场地⑵承租方不得经营过期及三无产品。⑶承租方应严格按附件摆放位置详图指定位置摆放,不得私自更换摆放位置。⑷承租方不得超出经营范围和占道经营。⑸承租方若超出经营范围售卖其他货物、开展其它经营活动以及设立宣传广告,须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

三、竞租保证金

竞租人均须缴纳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以实际公告为准。在网上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未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由交易中心无息退还至未竞得人的账户,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在向交易中心提交1份双方签订的合同原件后,由交易中心无息退还给竞得人。

四、竞租的前提

1、竞得人支付竞得场地的评估费用为2800元。

2竞租人可以是自然人、公司或其他社会组织

3、竞租人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惠城区居民身份证明,同时提供惠城区房屋产权证明(含夫妻双方共同产权证明)。

4、竞得人在签订合同之日须向出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租金的20%。

5 竞得人必须认真阅读合同范本的详细条款,保证成交后10个自然日内按公布条款与出租方签订《自动售货机场地租赁合同》,并严格执行。否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6、合同期内,标的物如因当地政府征收、征用或者收回,或者行政机关另行规划用途,则本合同自然终止,租金按实际使用日期计算,承租方须无条件撤场,租赁合同项下的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补偿费用归出租方所有。

7、因标的物需出售或被拍卖等方式转让的,出租方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如同意放弃对该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自出租方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承租方无条件撤场,标的物使用费按实际使用日期计算,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和违约责任,出租方不计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给承租方。

8、中标方网上成交后,请中标方先等待3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为公示日(以网上成交日起计),若3个公示日内无质疑或投诉,则公示日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前往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成交手续,然后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逾期未办理成交手续或未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租赁经营权,报名时所缴纳的竞拍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9、特别提醒

1、相关图片请点击“实物图”查看。

2、合同范本、中标方办理成交手续需要携带的资料等项目相关交易文件请点击“交易文件”下载查看。

   10、惠州市下埔滨江公园管理所咨询电话:毛先生 13502275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