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产权交易竞价电子交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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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交易信息 (成交候选人公示)
标的名称: 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街道金山湖三环路南段及环湖东侧HNA-18地块(隆生金山湖购物广场东侧)出租 组织方: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城分中心
公告编号: 惠公易产惠城 [2026] 013号 报价开始时间: 2026年02月05日08时30分
交易编号: GJB2026-122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2026年02月26日10时00分
底价(万元): 0.6551 竞买保证金(万元): 2
报价幅度(万元): 0.01 报名截止时间: 2026年02月26日09时00分
成交时间: 2026/2/26 10:51:03
成交候选人: 林建军 成交价: 1.0251 万元
交易条件说明

于河南岸街道金山湖三环路南段及环湖东侧HNA-18地块(隆生金山湖购物广场东侧)

电子竞价交易相关说明

 

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街道金山湖三环路南段及环湖东侧HNA-18地块(隆生金山湖购物广场东侧)进行电子竞价交易招租,竞价方须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城分中心通过电子竞价平台方式按照“公开竞价,价高者得”的原则,取得该地块的租赁权。

一、交易标的内容

1、位置及面积位于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街道金山湖三环路南段及环湖东侧HNA-18地块(隆生金山湖购物广场东侧),土地出租面积1637.64平方米。本项目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

2、租金:月租金按评估价人民币仟伍佰伍拾壹元整(¥6551元)/月含税)为底价,最终以成交价计

3、租赁年限二年具体起止时间以签订正式合同为准。

竞价方竞价前已经知悉并认可委托方因《委托管护协议》而享有本合同约定土地的出租权,知悉本合同约定土地的性质及该地块位于惠城区金山湖片区城中村旧改项目,随时被收回等风险较大。有意向竞拍该地块的公司/个人,请先与河南岸经济发展总公司联系了解该地块情况。

 

4、租赁用途:不得经营挖塘养殖、取土、抽砂、非法采矿等破坏土地的行业及违规违法的行业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不得构建临时建筑。

5、竞拍保证金:报名时须交纳竞价保证金为民币万元整(¥20000.00),保证金以到账为准(不接受现金报名)。

二、竞拍人条件说明:

1、此次公开竞标依法注册有效证照的法人公司/个人。

2、原承租户曾有不按时缴交租金、不配合甲方管理工作的,以及违反合同其他约定的不予以报名。

3、曾参加过竞拍该项目后弃标的法人公司/个人,将不得再次竞拍本项目,否则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由价高者得的原则,如原承租户未中标的,需按甲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搬迁及腾空事宜。

三、中标后相关要求的说明

1、中标方(竞得方)须在10个工作日内与河南岸经济发展总公司签订租赁合同(详见附件)。逾期未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租赁经营权竞价方需认真阅读委托方提供的《租赁合同》范本,在竞得租赁标的后必须严格按照委托方提供的合同版本签订合同,如竞价方不按照《租赁合同》范本签订合同的,视为竞价方放弃竞得资格,在报名时所缴纳的竞拍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双方签订正式合同时,中标方(竞价方)须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标方需交纳3个月租金作为保证金中标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等费用后委托方给予办理退还竞拍保证金相关手续

3、中标方(竞得方)要依法、文明、和谐、安全经营,自负盈亏,自主解决大小安全事务,服从委托方的管理要求。统一由中标方(竞得人)并按规定缴纳经营期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经营过程中所有税费、罚款、相关消防事故纠纷责任等由竞得人全部负责。竞价成交前如有欠交的水电费、管理费相关税费,由委托方负责协助理清。

4、中标方(竞得方)不得转租如违约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5、其他事项由委托方与中标方协商,以签订正式合同为准。

6、如需查看标的物请致电委托方,委托方联系人:张方行/刘培宇,电话13824211094/15976209980(正常工作日:8:30-12:00,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