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情
交易信息 (成交候选人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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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博罗县公安局没收电子产品(212件) | 组织方: |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罗分中心 |
公告编号: | 惠公易产博罗 [2025] 106号 | 报价开始时间: | 2025年09月11日09时30分 |
交易编号: | GJB2025-250 |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 2025年09月25日10时00分 |
底价(万元): | 0.585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0.11 |
报价幅度(万元): | 0.01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5年09月25日09时30分 |
成交时间: | 2025/9/25 12:29:43 | ||
成交候选人: | 徐州祥之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成交价: | 5.575 万元 |
交易条件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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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说明
根据财政部《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我局将依法取得的罚没物品按规定进行公开挂牌交易,标的实物状况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信息有出入,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 一、交易标的详情 标的一: 1、标的名称:博罗县公安局没收艇尾机。 2、标的现状:标的位于博罗县罗阳街道,HONDA、SUZUKI、MERCURY、YAMAHA等品牌艇尾机一共52台。 3、标的用途:废旧物品回收利用。 4、报名人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再生资源回收)和《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法人身份证。(以上资质由委托方事后审核) 5、交易底价:9.36万元。 6、加价幅度:人民币 0.01 万元。 7、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1.8 万元。 8、竞得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将成交款汇入博罗县公安局暂扣款账户(委托方只能提供银行回单,若竞得人要委托方提供票据的需谨慎竞价)。 标的二: 1、标的名称:博罗县公安局没收润滑油。 2、标的现状:标的位于东莞市大岭山镇,标的包含11947件润滑油物品:其中油桶2个、油脂3吨、液压油(18L)9桶、液压油(208L)2桶、润滑油(208L)60桶、散装润滑油11850千克、散装原油21吨及制作润滑油工具一批。均是由人民法院判决依法没收的涉案物品。 3、标的用途:废旧物品回收销毁。须承诺该标的物品进行销毁处置,禁止转售,否则竞得人要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4、报名人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危险废物经营)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承诺书(见附件)。(以上资质由委托方事后审核) 5、交易底价:14.1659万元。 6、加价幅度:人民币 0.1 万元。 7、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2.8 万元。 8、竞得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将成交款汇入博罗县公安局暂扣款账户(委托方只能提供银行回单,若竞得人要委托方提供票据的需谨慎竞价)。 标的三: 1、标的名称:博罗县公安局没收塑料钢铁。 2、标的现状:标的位于博罗县罗阳街道和福田镇,标的包含163481件塑料钢铁物品:其中空机油瓶113136个、机油瓶模具6个、机油瓶标签贴纸50248张、空煤气瓶91个。均是由人民法院判决依法没收的涉案物品。 3、标的用途:废旧物品回收销毁。须承诺该标的物品进行销毁处置,禁止转售,否则竞得人要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4、报名人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再生资源回收)、法人身份证、承诺书(见附件)。(以上资质由委托方事后审核) 5、交易底价:1.8185万元。 6、加价幅度:人民币 0.01 万元。 7、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0.36 万元。 8、竞得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将成交款汇入博罗县公安局暂扣款账户(委托方只能提供银行回单,若竞得人要委托方提供票据的需谨慎竞价)。 标的四: 1、标的名称:博罗县公安局没收电子产品(212件)。 2、标的现状:标的位于博罗县罗阳街道,标的包含212件电子产品:手机181部、笔记本电脑5台、一体机电脑1台、电脑主机10台、激光打码机5台、丝印机6台、玻璃贴合机1台、调速喷码机1台、贴标机1台、罐装机1台。均是由人民法院判决依法没收的涉案物品。 3、标的用途:电子产品回收拆解。须承诺该标的存储的信息自行清除,不得违法使用,不得复制、传播、出售。若因竞得人原因造成原机主个人隐私、信息泄露的,竞得人要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4、报名人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再生资源回收)、法人身份证、承诺书(见附件)。(以上资质由委托方事后审核) 5、交易底价:0.585万元。 6、加价幅度:人民币 0.01 万元。 7、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0.11 万元。 8、竞得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将成交款汇入博罗县公安局暂扣款账户(委托方只能提供银行回单,若竞得人要委托方提供票据的需谨慎竞价)。 标的五: 1、标的名称:博罗县公安局没收洋酒。 2、标的现状:标的位于博罗县罗阳街道,标的包含5103瓶洋酒:129瓶马爹利XO 70CL、9瓶马爹利XO 70CL、15瓶马爹利XO 1L、501瓶马爹利蓝带 70CL、7瓶马爹利蓝带 1L、212瓶马爹利蓝带 1.5L、416瓶马爹利VSOP 1L、236瓶人头马XO 1L、9瓶人头马XO 70CL、178瓶人头马特级 1L、643瓶人头马VSOP 1L、807瓶路易老爷XO 1L、699瓶百利来XO 100CL、38瓶墨高VSOP 1750ML、74瓶轩尼诗百乐廷 70CL、200瓶轩尼诗VSOP 70CL、225瓶轩尼诗VSOP 1L、59瓶轩尼诗VSOP 1.5L、51瓶轩尼诗VSOP 3L、23瓶轩尼诗XO 70CL、41瓶轩尼诗XO 1.5L、34瓶轩尼诗XXO 1L、497瓶轩尼诗XO 1L。 3、标的用途:经抽样检验,该批洋酒的酒精度、甲醇、氰化物、铅4个项目均合格(GB2757-2012和GB2762-2022)。上述标的不作为市场流通保证,如需进入市场流通环节,请买受人自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进入市场流通环节所需手续和相关证照及中文标签等。 4、报名人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5、交易底价:337.914万元。 6、加价幅度:人民币 0.2 万元。 7、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67 万元。 8、竞得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将成交款汇入博罗县公安局暂扣款账户(委托方只能提供银行回单,若竞得人要委托方提供票据的需谨慎竞价)。 二、交易保证金的收退 竞价人应当在竞价报名截止前登录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竞价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竞价系统”)获取竞买保证金支付账号,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竞价活动。竞得人保证金在交易中心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移交清单》后原路退还。未竞得人保证金在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原路退还。 三、竞价结果公示期为3日,公示期无异议的成交候选人在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到交易中心办理成交手续(交易标的已设置资格条件的,须由委托方进行事后资格审核。成交候选人应在网上竞价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递交相关资格审查资料,取得委托方出具的资格审查确认函后,方可办理成交手续)。 成交手续办理后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进行物品移交和清理场地。竞得人在标的清理场地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竞得人独自承担,具体包括运输、搬运、特殊作业等费用。移交清理场地后双方签订《移交清单》。 成交候选人或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成交候选人或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竞价人需认真阅读委托方提供的交易条件,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委托方提供的要求执行,不得反悔。 五、看货时间为截止报名日期的前2天,报名人需要出示身份证原件、纸质版身份证复印件及纸质版保证金缴纳证明。报名人如不能来现场看货,可以委托1人前来代替看货,除出示以上证明外,还需出具报名人的委托书。每一个报名账号只限2人看货。报名人未看货参与竞买的,视为对公开交易货物完全了解且认同对“标的”物披露事项的信息。看货地点见标的详细信息,看货联系方式详见交易公告。 博罗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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