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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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交易信息 (流拍)
标的名称: 博罗县石湾镇东明路东侧的新城区文化广场影剧院首层 组织方: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罗分中心
公告编号: 惠公易产博罗 [2025] 080号 报价开始时间: 2025年07月29日09时30分
交易编号: GJB2025-190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2025年08月12日10时00分
底价(万元): 3.366 竞买保证金(万元): 5
报价幅度(万元): 0.01 报名截止时间: 2025年08月12日09时30分
交易条件说明


为促进国有资产增值保值,我将所属的标的进行挂牌招租,标的实际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

一、交易标的详情:

1、标的名称博罗县石湾镇东明路东侧的新城区文化广场影剧院首层。

2、标的现状:标的位于石湾镇东明路东侧的新城区文化广场影剧院首层,除去仓库、电梯房、接待前厅、户外平台等,实际使用面积约 1530 平方米。

3、标的用途:租赁标的只限用于办公或从事商业活动。

4.其他要求:(1)如承租方对租赁标的重新装修或局部装修,装修风格必须为现代风格,工程投放额度核定和质量,由双方共同验收和核定。(2)由于双方纯属租赁与承租关系,当中并不存在联营或隶属之类的关系,因此,在经营过程中的一切风险及收益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博罗县石湾镇房地产开发公司无关,同时,承租的物业所有权属为博罗县石湾镇房地产开发公司所有,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把物业对外作担保或抵押,否则,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3)租赁期满,投资形成的固定资产及配套设施属博罗县石湾镇房地产开发公司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毁坏,办公设备除外。(4)承租方对影剧院首层装修设计及施工,必须经博罗县石湾镇房地产开发公司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并保证安全施工,如出现施工安全及质量问题,由承租方负责。

5、租赁期限:3年(从实际交付之日起算)。

6、报名人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及具备合法资格的其他组织;(3)不接受联合体。

7、交易底价:人民币3.3660万元/月。

8、加价幅度:人民币 0.01 万元。

9、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5  万元。

10、押金:成交价 两 个月租金。交易中心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后,将竞得人保证金转入委托方指定账户作为租赁押金的一部分,差额部分由竞得人在签订合同前缴清。

二、交易保证金的收退:竞价人应当在竞价报名截止前登录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竞价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竞价系统”)获取竞买保证金支付账号,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竞价活动。竞得人保证金在交易中心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后原路退还或转入委托方指定账户作为租赁押金的一部分。未竞得人保证金在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原路退还。

三、竞价结果公示期为3日,公示期无异议的成交候选人在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到交易中心办理成交手续(交易标的已设置资格条件的,须由委托方进行事后资格审核。成交候选人应在网上竞价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递交相关资格审查资料,取得委托方出具的资格审查确认函后,方可办理成交手续)。成交手续办理后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

成交候选人或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成交候选人或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不符合竞价资格条件的;
    2、逾期或拒绝办理成交手续的;
    3、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成交合同的;
    4、不按交易条件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5、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6、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7、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四、竞价人需认真阅读委托方提供的合同范本,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委托方提供的合同范本签订合同,不得反悔。

  

 

博罗县石湾镇房地产开发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