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产权交易竞价电子交易系统

[系统登录入口]

公告详情

交易信息 (成交候选人公示)
标的名称: 粤L911YS丰田车辆公开挂牌转让 组织方: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
公告编号: 惠公易产市直 [2025] 062号 报价开始时间: 2025年07月24日08时30分
交易编号: GJB2025-142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2025年08月07日10时00分
底价(万元): 6.64 竞买保证金(万元): 0.6
报价幅度(万元): 0.01 报名截止时间: 2025年08月07日09时00分
成交时间: 2025/8/7 10:35:09
成交候选人: 曹飞 成交价: 8.37 万元
交易条件说明

交易条件说明

  一、交易标的内容

  本次交易标的为车牌号粤L911YS丰田车辆,起始价为66,400元。(备注:本项目以当前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请竞买人自行调查核实。意向受让方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认可交易标的之现状,并对自己的竞价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二、项目交易条件和要求

 (一)竞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竞价人可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具备合法资格的其他组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竞价保证金:陆仟元人民币整(¥6,000.00元)。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可转为成交价款,如竞得人逾期或不按规定支付交易价款,委托方有权单方面取消其竞得资格,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未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由交易中心在网上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三)转让标的质量:以现场实际质量为准。

 (四)本次交易底价含增值税(税率13%)。交易标的按现状转让,不包含车辆牌号与机动车商业保险。

  三、交易方式

 (一)采取网上竞价方式。标的从起点价格开始向上竞价,每次增幅的幅度为壹佰元递增,以报价最高且该报价不低于起始价者为最终竞得人。

 (二)竞价人的报价都是法律意义上的承诺,对于竞价人本身具有约束力,竞价人一经报价,不得反悔,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者所交纳的交易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交易保证金约定:

  1.全权委托中心代收代退交易保证金。

  2.成交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成交候选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不符合竞价资格条件的;

  2)逾期或拒绝办理成交手续的;

  3)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成交合同的;

  4)不按交易条件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的;

  5)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6)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7)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四、特别说明(请认真阅读)

 (一)交易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我司对交易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价人参考,不构成对交易标的的任何担保,请竞价人在参加竞买前必须仔细审查交易标的,调查核实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交易标的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竞价人参与竞价即视为其对交易标的现状已经确认,应承担参与竞价产生的一切责任。

 (二)竞价人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价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价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三)我司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及交易标的所在地省市相关规定中止或撤回交易。

 (四)竞价成交后签署的合同为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的《项目成交合同》,请竞价人在参与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项目成交合同》中的全部条款,明白全部合同条款的含义,清楚其中的法律风险,一旦参与竞价,视为对合同范本全部条款内容的确认。

 (五)项目成交后,请竞得人先等待3日(此3日为网上竞价挂牌竞价结果公示期,以网上成交次日起计),若公示期内无质疑或投诉,则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请成交候选人自行汇款成交款余款到产权交易成交款代收账户(成交候选人所缴纳的竞价保证金转为成交款的一部分,成价款代收账户请点击交易文件查看),汇款完成后持缴款证明和相关证件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办理成交手续。成交手续办理后凭成交通知书及相关证明于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交易合同,同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提交一份交易合同原件备案。成交候选人(成交人)逾期拒绝办理成交手续或拒绝签订交易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以退回。未成交人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网上限时竞价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原额退回。

 (六)竞得人应按国家相关规定承担全部相关税费,转让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转让方须在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后30日内办理完过户和交接手续。

  五、质疑或投诉事项约定

  非因法定交易程序引发的质疑、投诉,由委托方惠州交投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或委托方主管部门惠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处理。竞价人对竞价结果提起质疑或投诉的,应当在网上挂牌竞价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质疑或投诉提起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是竞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在质疑或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或投诉;

  3、质疑或投诉必须向委托方惠州交投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提出,质疑或投诉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现场递交。质疑或投诉函必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质疑或投诉提起人亲笔签名且按压指纹,质疑或投诉提起人必须签署送达日期、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4、未按规定提起的质疑或投诉将不予受理。

  5、委托方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惠州交投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演达一路华阳大厦九楼;

  联 人:廖小姐;

  联系电话:0752-2213523

  六、标的照片请点击实物图”查看。转让合同、产权交易成交款代收账户、中标方办理成交手续需要携带的证件等请点击交易文件”查看。

  七、声明

  上述要求及其他未尽事项、以双方签订的《项目成交合同》(范本)及其他书面文件(如有)为准。

  八、意向竞买人可与卖方联系到标的处察看并了解标的现状,联系人:廖小姐、13719603383、0752-2213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