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情
交易信息 (成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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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滨江公园智慧停车场堤下02号带装修商铺出租 | 组织方: |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 |
公告编号: | 惠公易产市直 [2025] 057号 | 报价开始时间: | 2025年07月10日08时30分 |
交易编号: | GJB2025-137 |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 2025年07月24日10时00分 |
底价(万元): | 0.4964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1.5 |
报价幅度(万元): | 0.01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5年07月24日09时00分 |
成交时间: | 2025/7/24 10:00:00 | ||
成交人: | 高爽 | 成交价: | 0.4964 万元 |
交易条件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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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公园智慧停车场堤下01号、02号带装修商铺出租项目交易条件说明 滨江公园智慧停车场堤下01号、02号带装修商铺是我司投资建设的智慧停车场配套有可经营物业带装修的商铺,现结合实际的需要,制定物业挂牌竞价方案: 一、项目情况 滨江公园智慧停车场堤下01号、02号带装修商铺位于惠州市惠城区西堤路17号滨江公园智慧停车场内,总层数:19层,所在层:B2-17层。其中,堤下01号带装修商铺建筑面积为52.38㎡,该商铺原承租户余集夫于2023年5月12日签署《物业租赁合同》,月租金为3405元/月,单价租金为65元/㎡,截至2024年8月31日办理退租手续,目前闲置;堤下02号带装修商铺建筑面积为110.31㎡,自用候车室,目前闲置(有证,实际建筑面积最终以测绘报告实际测绘的面积为准)。房产总建筑面积为24798.14㎡,产权证号:粤(2024)惠州市不动产权第0109530号,证载用途为交通服务场站用地/停车库,取得方式为挂牌取得,取得时间为2024年11月24日,产权单位为惠州交投智慧停车投资有限公司。现拟将上述停车场2间带装修商铺共计2个标的公开挂牌出租。 二、经营承租方的条件选择 (一)以博邦资产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惠州交投智慧停车投资有限公司拟出租房地产涉及的位于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惠沙堤一路9-1号滨江公园智慧停车场堤下01、02号商铺2宗房地产首年月租金市场价值》(博邦资评报字[2025]第CHR031275号)为依据,出租标的租金如下表:
(二)竞价人可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具备合法资格的其他组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租赁期为五年,租金按每隔两年递增5%计收,即第三、五年分别增长5%。押付方式为押三付一,设立免租期3个月。租赁期间(含免租期),需另行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用。 (四)《物业租赁合同》约定的最后计数面积以最终政府相关部门核发的证件上的面积为准。 (五)参与竞价的企业每层应当缴纳保证金(人民币),该笔保证金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退。 三、中标方的确立 (一)项目网上成交后,请竞得候选人先等待3日(此3日为网上挂牌竞价结果公示期,以网上成交日次日起计),若公示期内无质疑或投诉,则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证件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办理成交手续。成交手续办理后凭成交通知书及相关证明于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交易合同,持合同原件前往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办理退还竞价保证金手续,同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提交一份交易合同原件备案;竞得候选人逾期拒绝办理成交手续或拒绝签订交易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以退回。未成交人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网上限时竞价结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原路原额退回。成交人交纳的竞价保证金,需退回的,自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提交成交合同原件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原路原额退回。 (二)《物业租赁合同》由业主单位提供,竞价人需认真阅读、理解,在竞得后必须严格按照业主单位提供的合同版本签订合同,不得反悔,否则取消竞价成交资格,且竞价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管理服务 为确保停车场整体经营正常,承租方需与惠州交投惠泊车管理公司另行签订物业管理协议,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用(不包含在报价内);物业管理费前二年为4元/平方米(含免租期),后续物业管理费用由承租方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另行核算。 五、质疑或投诉事项约定 非因法定交易程序引发的质疑、投诉,由委托人惠州交投智慧停车投资有限公司或委托人主管部门惠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处理。竞买人对竞价结果提起质疑或投诉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质疑或投诉提起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是竞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在质疑或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或投诉; 3、质疑或投诉必须向委托方惠州交投智慧停车投资有限公司提出,质疑或投诉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现场递交。质疑或投诉提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或投诉函必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或投诉提起人为自然人的,质疑或投诉函必须由质疑或投诉提起人亲笔签名且按压指纹。质疑或投诉提起人必须签署送达日期、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质疑或投诉提起人必须签署送达日期、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4、未按规定提起的质疑或投诉将不予受理。 5、标的照片请点击“实物图”查看。租赁合同、办理成交手续需要携带的证件等请点击“交易文件”查看。 6、委托人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惠州交投智慧停车投资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惠沙堤一路滨江公园智慧停车场16楼惠州交投智慧停车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4131717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