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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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交易信息 (流拍)
标的名称: 博罗县罗阳街道东北路4号地段葫芦岭停车场写字楼(不含电房) 组织方: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罗分中心
公告编号: 惠公易产博罗 [2025] 058号 报价开始时间: 2025年06月04日09时30分
交易编号: GJB2025-136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2025年07月02日10时00分
底价(万元): 9.0109 竞买保证金(万元): 27.0327
报价幅度(万元): 0.1 报名截止时间: 2025年07月02日09时30分
交易条件说明

为促进国有资产增值保值,我司将所属的标的进行挂牌招租,标的实际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

一、交易标的详情:

1、标的名称:博罗县罗阳街道东北路4号地段葫芦岭停车场写字楼(不含电房)   

2、标的现状:标的位于博罗县罗阳街道,为四层门店,使用面积约1802.18平方米。经本公司实测,首层出租面积407.36㎡,二三层出租面积548.74㎡,四层出租面积297.34m;该商业楼用途设定:办公;该建筑计划竣工日期为2025年8月,待竣工验收完成后签订租赁合同;该建筑交付状态为:外墙贴墙砖、涂料,建设葫芦岭写字楼,广场绿化、道路硬化、景观等配套齐全,室内毛坯交付,水电入户、1部公共电梯、消防设施等配套齐全,有停车场配套;计租面积按实际使用面积计;租金包含了出租方法定需缴纳的税费,不包含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用需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由于工程在建中尚未验收办证,本公司承诺,该物业产权属本公司;他项权利状况:于评估基准日无设定抵押权等他项权利。

3、标的用途:1)该标的不得开展维修业务、存储有毒有害物资,也不得经营娱乐场所等相关行业;(2)限定用于经营写字楼;(3)经营中须保证不对周边居民和单位正常生活工作产生不良影响;(4)承租方须依法经营;(5)不得转租第三方经营。

4、租赁期限:10年(从实际交付之日)。

5、报名人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及具备合法资格的其他组织3)不接受联合体。

6、交易底价:9.0109万元/月。从第五年开始,每三年按现时租金价格上涨一次、每次上涨幅度10%。

7、加价幅度:人民币0.1万元。

8、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7.0327万元。

9、押金:成交 3  个月租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前缴纳委托方指定账户

交易中心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后,将竞得人保证金转入委托方指定账户作为租赁押金的一部分,差额部分由竞得人在签订合同前缴清。

10、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及装修等相关要求详见本项目《租赁合同》。

二、交易保证金的收退:竞价人应当在竞价报名截止前登录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竞价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竞价系统”)获取竞买保证金支付账号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竞价活动竞得人保证金在交易中心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后[转入委托方指定账户作为租赁押金的一部分],未竞得人保证金在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原路退还。

、竞价结果公示期为3日,公示期无异议的成交候选人在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到交易中心办理成交手续交易标的已设置资格条件的,由委托方进行事后资格审核。成交候选人应在网上竞价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递交相关资格审查资料取得委托方出具的资格审查确认函方可办理成交手续)。成交手续办理后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

成交候选人或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成交候选人或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不符合竞价资格条件的;
    2、逾期或拒绝办理成交手续的;
    3、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成交合同的;
    4、不按交易条件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5、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6、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7、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四、竞价人需认真阅读委托方提供的合同范本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委托方提供的合同本签订合同,不得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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