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情
交易信息 (成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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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博罗县罗阳街道3宗物业资产转让 | 组织方: |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罗分中心 |
公告编号: | 惠公易产博罗 [2025] 037号 | 报价开始时间: | 2025年04月03日09时30分 |
交易编号: | GJB2025-093 |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 2025年05月06日10时00分 |
底价(万元): | 3811.9712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382 |
报价幅度(万元): | 1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5年05月06日09时30分 |
成交时间: | 2025/5/6 10:00:00 | ||
成交人: | 博罗县傅罗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成交价: | 3811.9712 万元 |
交易条件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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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国有资产增值保值,我单位博罗县财政局将所属的标的进行挂牌转让,标的实际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 一、交易标的详情: 标的一: 1、标的名称:博罗县罗阳街道3宗物业资产转让 2、标的现状: (1)位于博罗县罗阳街道商业街劳动大厦,大厦总层数为七层,该标的物为一至五层和七层房屋,建筑面积约2021.36平方米; (2)位于博罗县罗阳街道商业街劳动大厦之二,大厦总层数为五层,标的物为一至二层房屋,建筑面积约 284.92平方米; (3)博罗县罗阳街道中园小区中园四路1-4层26号、标的物为四层房屋,建筑面积约 5822.78平方米。 上述标的物实际面积以最终实测界为准。 3、标的用途:以土地证证载用途为准。土地类型为划拨用地的需要按规定缴交出让金。 4、报名人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及具备合法资格的其他组织;(3)不接受联合体。 5、交易底价:人民币3811.9712万元。 6、加价幅度:人民币 1.00万元。 7、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382.00 万元。 标的二: 1、标的名称:博罗县义和横江尾村等12宗物业资产转让 2、标的现状:(1)博罗县罗阳街道北门路89、91号一景大厦4号门店,标的物为两层门店,建筑面积约 142 平方米; (2)位于博罗县罗阳街道解放西路46号,房屋总层数为3层,标的物为一层门店,建筑面积约 50 平方米; (3)博罗县罗阳街道桥西四路116-118号,房屋总层数为1层,标的物为一层门店,建筑面积约 40 平方米; (4)博罗县罗阳街道北门路120号右侧第一、二层之一及第五至七层,房屋总层数为七层,标的物为右侧第一、二层之一及第五至七层房屋,建筑面积约 478 平方米; (5)位于博罗县罗阳街道北门路一号,房屋总层数为6层,标的物为二至六层房屋,建筑面积约 783 平方米; (6)博罗县罗阳街道下园路六座车库,标的物为单层车库,建筑面积约 22 平方米; (7)博罗县博罗县石湾镇石湾南路广湾商住楼北一号楼201号,标的物为一号楼201号商住楼房,建筑面积约 81 平方米; (8)位于博罗县罗阳街道义和横江尾村沙板,标的物为一至四层厂房,建筑面积约 10092 平方米; (9)位于博罗县罗阳街道义和横江尾村沙板,标的物为一至四层厂房,建筑面积约 1133 平方米; (10)位于博罗县罗阳街道义和横江尾村沙板,标的物为一至四层厂房,建筑面积约 2387 平方米; (11)位于博罗县罗阳街道义和横江尾村沙板,标的物为一至四层厂房,建筑面积约 1127 平方米; (12)位于博罗县罗阳街道义和横江尾村沙板,标的物为一至五层厂房,建筑面积约 1681 平方米。 上述标的物实际面积以最终实测界为准。 3、标的用途:以土地证证载用途为准。土地类型为划拨用地的需要按规定缴交出让金。 4、报名人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及具备合法资格的其他组织;(3)不接受联合体。 5、交易底价:人民币4203.2123万元 6、加价幅度:人民币 1.00万元。 7、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421.00万元。 8、该标的物的尽职调查专项法律服务费¥84,000.00元(人民币捌万肆仟元整)由竞得人支付。 二、交易保证金的收退:竞买人应当在竞价报名截止前登录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竞价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竞价系统”)获取竞买保证金支付账号,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竞价活动。竞得人保证金在交易中心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处置(转让)协议后转入我单位指定账户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未竞得人保证金在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原路退还。 三、竞价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的成交候选人在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到交易中心办理成交手续(交易标的已设置资格条件的,须由委托方进行事后资格审核。成交候选人应在网上竞价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递交相关资格审查资料,取得委托方出具的资格审查确认函后,方可办理成交手续)。成交手续办理后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转让协议。标的转让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成交候选人或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成交候选人或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竞买人需认真阅读委托方提供的转让协议范本,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委托方提供的转让协议范本签订合同,不得反悔。
博罗县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