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产权交易竞价电子交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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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交易信息 (成交)
标的名称: 博罗县公安局没收书籍塑料钢铁 组织方: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罗分中心
公告编号: 惠公易产博罗 [2025] 016号 报价开始时间: 2025年02月24日09时30分
交易编号: GJB2025-057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2025年03月10日10时00分
底价(万元): 1.5553 竞买保证金(万元): 0.3
报价幅度(万元): 0.01 报名截止时间: 2025年03月10日09时30分
成交时间: 2025/3/10 10:51:39
成交人: 湖南贤润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成交价: 2.8453 万元
交易条件说明

根据财政部《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我局将由人民法院判决依法没收的涉案物品按规定进行公开挂牌交易,的实物状况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信息有出入,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

一、交易标的详情

标的一:

1、标的名称:博罗县公安局没收报废车

2、标的现状:本次转让标的共47辆报废车:28辆报废汽车(其中货车12辆,挖掘机2台)、17辆报废摩托车(其中电动车1辆)、2辆自行车。均是由人民法院判决依法没收的涉案车辆。车辆停放在园洲镇5辆、龙溪街道2辆、泰美镇1辆,其余车辆停在罗阳街道。

3、标的用途:车辆报废拆解。

4、报名人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法人。竞价人应为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经营的企业法人,并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书》,竞价人不得为人民法院列入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的失信行为人以及“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列入的经营异常或违法失信企业。提供承诺书见附件和报废车销毁证明(以上资质由委托方事后审核)

5、交易底价:人民币  18.7598  万元。

6、加价幅度:人民币  0.1  万元。

7、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3.7  万元。

8、竞得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成交款汇入博罗县公安局暂扣款账户

标的二:

1、标的名称:博罗县公安局没收书籍塑料钢铁

2、标的现状:标的包含179558件书籍塑料钢铁物品:其中书刊9180册、书籍12387本、瓶子标贴83800个、塑料机油瓶50816个、塑料洗洁精瓶23361个、钢铁模具14个。均是由人民法院判决依法没收的涉案物品。

3、标的用途:废旧物品回收销毁。须承诺标的存储的信息自行清除,不得违法使用,不得复制、传播、出售。若因竞得人原因造成原机主个人隐私、信息泄露的,竞得人要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4、报名人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再生资源回收)、法人身份证、承诺书见附件(以上资质由委托方事后审核)

5、交易底价:1.5553万元。

6、加价幅度:人民币  0.01  万元。

7、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0.3  万元。

8、竞得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成交款汇入博罗县公安局暂扣款账户

标的三:

1、标的名称:博罗县公安局没收电子产品111)。

2、标的现状:标的包含111件电子产品:手机64部、笔记本电脑5台、电脑主机12台、复印机10台、复膜机1台、裁纸机1台、胶装机1台、电烙铁2台、注油机2台、封口机2台、包装机1台、紫外线晒版机1台、透明膜包装机1台、罐装机1台、贴标机1台、喷码机2台、激光打码机4台。均是由人民法院判决依法没收的涉案物品。

3、标的用途:电子产品回收拆解。须承诺标的存储的信息自行清除,不得违法使用,不得复制、传播、出售。若因竞得人原因造成原机主个人隐私、信息泄露的,竞得人要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4、报名人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再生资源回收)、法人身份证、承诺书见附件(以上资质由委托方事后审核)

5、交易底价:1.3582万元。

6、加价幅度:人民币  0.01  万元。

7、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0.25  万元。

8、竞得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成交款汇入博罗县公安局暂扣款账户

二、交易保证金的收退

意向人应当在竞价报名截止前登录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竞价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竞价系统”)获取竞买保证金支付账号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竞价活动竞得人保证金在交易中心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移交清单》后原路退还。未竞得人保证金在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原路退还。

、竞价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的成交候选人在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到交易中心办理成交手续交易标的已设置资格条件的,由委托方进行事后资格审核。成交候选人应在网上竞价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递交相关资格审查资料取得委托方出具的资格审查确认函方可办理成交手续)。

成交手续办理后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进行物品移交和清场竞得人标的清场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竞得人独自承担,具体包括运输、搬运、特殊作业等费用。移交清场后双方签订《移交清单》。

成交候选人或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成交候选人或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不符合竞价资格条件的;
    2、逾期或拒绝办理成交手续的;
    3、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成交合同的;
    4、不按交易条件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5、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6、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7、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四、人需认真阅读委托方提供的交易条件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委托方提供的要求执行,不得反悔

  

 

博罗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