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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交易信息 (流拍)
标的名称: 惠州新材料产业园起步区地块土石方工程项目(四区一期)石方资源 组织方: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
公告编号: 惠公易产惠东 [2025] 002号 报价开始时间: 2025年01月23日08时30分
交易编号: GJB2025-003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2025年02月26日10时00分
底价(万元): 3189.84 竞买保证金(万元): 600
报价幅度(万元): 10 报名截止时间: 2025年02月26日09时00分
交易条件说明

惠州新材料产业园起步区地块土石方工程项目(四区一期)石方资源公开挂牌转让

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33号)和《十一届3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经惠东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转让一宗石方资源。本次石方资源网上挂牌转让具体事务由惠东县白花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我镇”)委托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办理。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拟转让石方资源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惠州新材料产业园起步区地块土石方工程项目(四区一期)石方资源公开挂牌转让项目;

(二)位置:惠州市惠东县白花镇新材料产业园内化三路

(三)转让矿种:中风化凝灰岩

(四)拟转让石方资源储量:约637,968立方米(最终以实际开挖量为准);

二、本次石方资源挂牌转让起始价为人民币31,898,400元,每次报价加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的整数倍。

三、该石方资源挂牌转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600万元。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本次石方资源网上挂牌转让活动。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

五、有意竞买者可以自行到石方区现场踏勘(可在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查阅位置图和现状图)。

六、竞买人应当在网上挂牌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结束前登陆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支付保证金。网上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竞得人中标后,成交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以网上成交日起计),若公示期内无异议,则公示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资料前往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产权交易部办理该项目的成交手续。竞得人应当自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我镇签订《惠州新材料产业园起步区地块土石方工程项目(四区一期)石方资源公开挂牌转让合同》,竞得人逾期未领取成交通知书或未签订《惠州新材料产业园起步区地块土石方工程项目(四区一期)石方资源公开挂牌转让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收到我镇出具的退保证金函和交易双方签订的《惠州新材料产业园起步区地块土石方工程项目(四区一期)石方资源公开挂牌转让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原路原额予以退还。未竞得人的保证金在系统产生成候选人后原路原额退还。

八、其它事项

(一)根据《惠州新材料产业园起步区地块土石方工程项目(四区一期)强、中风化岩石储量勘察工程勘察报告》(报告编号:HY-BG-KC2023193显示,惠州新材料产业园起步区地块土石方工程项目(四区一期)石方资源量约4799349立方米,其中强风化凝灰岩储量约4161381立方米用于回填场平工程区域,因此挂牌出让中风化凝灰岩石方资源储量约637968立方米,建设场地处于场地平整阶段,建设场地内小部分区域已开挖至平整标高,大部分还需进行平整。场地内覆盖层基本已被清理。

(二)建设要求及风险提示

1、本次转让石方资源在惠州新材料产业园起步区地块土石方工程项目(四区一期)内,本项目石方资源由(四区一期)招标施工单位(即:中化学南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惠州市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由于工程进度原因需要先对(四区一期场平进行开挖,本次挂牌区域所挖的石方资源将在指定区域进行堆放管理,需自行外运,涉及标的清运所需要的进出场道路、场区管理等事宜根据竞得人需要,由我镇牵头与相关单位协调解决。 

2、本次转让的石方资源须限时清运,施工单位开挖出来起30日内竞得人完成外运。

3、竞得人取得本次石方资源后,必须依法进行运输,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作业,遵循相关部门的要求,做好安全生产、扬尘防护等相关工作,防止环境污染,节约集约利用石方资源。

4、竞得人需要遵守的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

5、本次石方资源投资具有投资风险性,存在不可抗力、政策和市场调节等可能导致其价值减损的因素,竞买人竞拍前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充分意识评估投资风险。竞买人一旦竞得本次石方资源,领取《产权交易通知书》或签订惠州新材料产业园起步区地块土石方工程项目(四区一期)石方资源公开挂牌转让合同后,相关风险由该竞买人(即竞得人)自行承担,不得向我镇等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

竞买人参与竞买前,可以到石方资源所在地实地考察。竞买人竞拍前应当充分知悉该情况:本次石方资源在竞拍行为进行时或进行后,可能因施工计划的原因处于尚未开采或已开采但尚未运至堆放区域的状态。我镇按《惠州新材料产业园起步区地块土石方工程项目(四区一期)强、中风化岩石储量勘察工程勘察报告》(报告编号:HY-BG-KC2023193勘察区域的石方数量足额提供,竞得人可派人现场监督。甲方不承担因竞得人清运所导致的损失,竞得人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风险和损失。

6、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应详尽了解本次挂牌转让石方资源的基本情况和现状,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即视为认可拟转让石方资源的基本情况和现状,对本次挂牌转让石方资源不存在任何异议。我镇不承担因竞得人清运等因素造成的石方数量损耗相关责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存在的石方开发价值、市场价格波动等商业风险和损失。

7、竞得人在装运过程中须遵守公路车辆运输超载超限治理的相关规定,因车辆超限超载致使停产停工而造成损失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后果。

8、本次挂牌转让的石方资源,其储量勘察报告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评估单位出具,仅供参考,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竞得人竞买成交后必须承担相应的风险。

9、本次石方资源的起拍价以惠州新材料产业园规划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班子会议决定事项通知为准,成交价以竞得人实际竞得的出价为准,起拍价和成交价均不包含税费等其它费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得人违约,将取消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竞得人拒绝签订或者逾期领取《产权交易通知书》或惠州新材料产业园起步区地块土石方工程项目(四区一期)石方资源公开挂牌转让合同的;

2、竞得人未按约定的时间付清约定的石方资源交易成交价格及税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者隐瞒事实的;

4、向主管部门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者竞得的;

5、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行为的情形。

、本说明和其他未详尽事宜由我镇全权负责解释。如竞买人有意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可在挂牌期间与我镇联系。联系人: 邓治国   ,电话: 18923629298

 

                         惠东县白花镇人民政府

                           202412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