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产权交易竞价电子交易系统

[系统登录入口]

公告详情

交易信息 (成交)
标的名称: 惠州市河南岸环湖一路29号御水豪庭第5栋1层07号商铺出租 组织方: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城分中心
公告编号: 惠公易产惠城 [2024] 092号 报价开始时间: 2024年12月11日08时30分
交易编号: GJB2024-277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2025年02月08日10时00分
底价(万元): 4.32054 竞买保证金(万元): 10
报价幅度(万元): 0.02 报名截止时间: 2025年02月08日09时00分
成交时间: 2025/2/8 10:00:00
成交人: 惠州市超享惠商业有限公司 成交价: 4.32054 万元
交易条件说明

关于惠州市河南岸环湖一路29号御水豪庭第5栋1层07号商铺降价挂牌招租的公告

 

2024年12月11日,我分中心发布惠州市河南岸环湖一路29号御水豪庭第5栋1层07号商铺的挂牌招租公告。现根据委托方(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政府河南岸街道办事处)要求,该标的交易底价下调10%,月租金底价由4.8006万元降为4.32054万元人民币,其他交易条件保持不变,项目挂牌日期相应顺延。

特此公告。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城分中心
                                                     2025120


关于河南岸御水豪庭07号商铺电子竞价

交易相关说明

 

位于惠州市河南岸环湖一路29号御水豪庭第5栋1层07号商铺进行电子竞价交易招租竞价方须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城分中心通过电子竞价平台方式按照“公开竞价,价高者得”的原则,取得该物业的租赁权。

一、交易标的内容

1、位置及面积惠州市河南岸环湖一路29号御水豪庭第5栋1层07号商铺,房屋建筑面积591.21平方米,以现状进行电子竞价交易招租本项目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

2、租金缴纳:月租金按评估价人民币肆万捌仟零陆元整¥48006.00/月(含税)为底终以成交价计。不含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补漏、维护费、排水排污改造费等其他自付费。乙方于每月10日前按照协议规定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并将租金转入到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正规的有效票据。

3、租赁年限:物业租赁年限为5年,租金第三年递增5%,免租期一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签订正式合同为准。如该合同期满后,届时应以甲方的通知为准和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执行,并按照相应程序重新办理租赁物业事宜。

4、租赁用途:不得经营餐饮、洗车行业。

5、竞拍保证金:报名时须交纳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保证金以到账为准(不接受现金报名 )。

二、竞拍人条件说明:

1、此次公开竞标依法注册有效证照的法人公司/个人。

2、原承租户曾有不按时缴交租金(拖欠租金的企业/个人、不配合甲方管理工作的,以及违反合同其他约定的不得参与竞拍,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3、曾参加过竞拍该项目后弃标的法人公司/个人,将不得再次竞拍本项目,否则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由价高者得的原则,如原承租户未中标的,需按甲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搬迁及腾空事宜。

三、中标后相关要求的说明

1、中标方(竞得方)须在确定取得租赁经营权(即中标)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街道办事处(下称办事处)签订租赁合同(该合同由办事处提供,详见附件)。逾期未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租赁经营权竞价方需认真阅读委托方提供的《租赁合同》范本,竞得租赁标的后必须严格按照委托方提供的合同版本签订合同,如竞价方不按照《租赁合同》范本签订合同的,视为竞价方放弃竞得资格,在报名时所缴纳的竞拍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双方签订正式合同时,中标方(竞价方)须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月租金三倍),水电费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在委托方收到中标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等费用后方可退还报名时所缴纳的竞拍保证金。

3、中标方(竞得方)要依法、文明、和谐、安全经营,自负盈亏,自主解决大小安全事务,服从委托方的管理要求。统一由中标方(竞得人)并按规定缴纳经营期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经营过程中所有税费、罚款、相关消防事故纠纷责任等由竞得人全部负责。竞价成交前如有欠交的水电费、管理费、等相关税费,由委托方负责协助理清。

4、中标方(竞得方)未经委托方(甲方)同意私自将物业租赁权转租给第三方的属无效,在已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其他事项由委托方与中标方协商,以签订正式合同为准。

如需查看标的物请致电委托方,委托方联系人:张方行电话0752-2526926(正常工作日:8:30-12:00,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