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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交易信息 (终止)
标的名称: 出租惠州海湾大桥龙康围服务区非油区物业(第一次降价) 组织方: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
公告编号: 惠公易产市直 [2024] 011号 报价开始时间: 2024年02月06日08时30分
交易编号: GJB2024-027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2024年05月13日10时00分
底价(万元): 117.2784 竞买保证金(万元): 100
报价幅度(万元): 0.01 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05月13日09时00分
交易条件说明

交易条件、要求等说明

一、招租范围

本次招租方案为整体打包对外公开招租,招租范围包含惠州海湾大桥龙康围(南、北)服务区商业楼首层双侧约2274.6平方米及办公生活配套用房双侧约600㎡,汽修房 284.16 ㎡,总面积约3158.76平方米;及租赁区域(即非油区部分,含进出匝道、连接服务区南区和北区的通行道的维修保养和服务区场区外边坡及其绿化的维修养护、场内含公共卫生间、停车场等公共区域安保、保洁、绿化,公用设施、建筑配套服务设施维修养护等日常物业管理工作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因此而所产生费用,维护上述租赁场所范围内的安全、卫生、秩序状况。租赁场地范围以及服务区公共区域(即非油区部分,含公共洗手间、停车场等)的水、电费用由承租单位承担。因服务区日常运营产生的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及发电机组使用、维护而产生的费用,按招租单位承担30%,承租单位承担70%的比例分担费用。

二、招租期限

本项目承包期限为10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

三、租金计算和结算方式

本项目的租金自合同签订之日(即场地交付)起计。

(一)经营年度:租赁期内第一个经营年度由双方约定的合同租期开始计算,至下一年度的同一公历日的前一日止。以此类推。

(二)每一个经营年度为一个支付周期。每两个经营年度上浮一次,每次在上一个经营年度年租金的基础上上浮10%

(三)经营不满一个支付周期的,则根据实际租赁天数计算该支付周期的租金,即应付租金额=(本支付周期租金÷365天)*运营年度当年实际经营天数。

(四)租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委托方按合同约定开具合法有效发票,承租方在收到发票后按约定期限内付款。如委托方未能按约定提供发票的,承租方可顺延租金支付时间,直至委托方按约定提供发票为止。

四、招租主要条件说明

(一)本项目提供办公、生活配套用房双侧约600平方米以供承租单位自用,因其装修、日常使用而产生的水、电、其他费用均由承租自行承担,毛坯交付、具体以现状为准。

(二)租赁场地范围仅限经营超市、餐饮、特色小吃、各地特产、各类水果、汽修等项目。除上述经营范围,承租方所经营的业务,须经委托方同意。除经委托方的书面同意外,承租方不得改变场地用途。租赁场地的用途难以明确时,由委托方根据场地现状进行确定。

(三)租赁用于商业项目的,由承租方自行办理相关经营证件、承担相关费用,取得相关审批证照,合法合规经营,委托方协助办理并提供办理证件所必需由委托方提供的相关资料;承租方不得存储、生产、加工、排放、出售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有污染、有放射性的危险品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生产经营活动。

(四)租赁期内,承租方应自行承担并及时、足额缴纳因承租租赁场地经营业务所产生的相关税费以及使用租赁场地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五)本项目租赁场地范围以及服务区公共区域(即非油区部分,含公共洗手间、停车场等)的水、电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因服务区日常运营产生的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及发电机组使用、维护而产生的费用,按委托方承担30%,承租方承担70%的比例分担费用。

(六)水电费每月由委托方统一向供水和供电部门缴纳,然后委托方核减加油站认缴的水电费后,剩余水电费用(含损耗)均由承租方承担。

(七)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后,承租方可将商铺的部分面积转租,但委托方与承租方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转租而改变。转租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租赁商铺总面积的50%,同时禁止将整个项目进行转包、委托给其他第三方经营。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承租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物业管理费用等。

(八)承租方在其经营期间应服从行业主管部门及委托方的管理要求,维持服务区良好的经营秩序、环境卫生,自觉地维护高速公路服务区优质文明服务窗口的形象,并接受委托方对服务区非油区承租方进行综合检查及考核,详见《项目成交合同》(范本)考核细则。

(九)本项目服务区广告业务所产生的收益均归委托方所有。

(十)本项目有120天的装修免租期,自合同签订次日起计。装修免租期内,除免交付租金外,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均不免除,承租方仍需承担服务区物业管理、水电等其他费用以及秩序、安全等一切义务。即本项目交接手续一经签署,乙方管理团队3日内入驻现场,负责租赁区域(含公共卫生间)安保、保洁、绿化养护、设施设备维护等日常管理

备注:交易情况详见《项目成交合同》(范本)。竞价成交后签署的合同即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的《项目成交合同》(范本)。请在参与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项目成交合同》(范本)的全部内容、明白全部合同条款的含义、清楚其中的法律风险,一旦参与竞价,则视为对《项目成交合同》(范本)全部条款内容的确认。

五、承租方资格要求

一、资质条件

1.承租方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须经年审合格)

2.分公司或支公司作为受让方的,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唯一的投标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或支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经营范围应含餐饮服务或餐饮管理、零售食品、农副产品、日用百货、物业管理、商超管理、酒店管理等

二、财务要求

1.管理规范,财务运行正常,具有足够资产及履约能力。

2.2021年度或2022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元(含1000万)以上(需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三、业绩要求

具有相关从业经验,截止至竞租日至少自主经营1对高速公路服务区项目(含高速公路服务区餐饮、商铺、物业管理及整体承包等项目),或自主经营大型商超、连锁餐饮、酒楼、酒店等项目

四、信誉要求

信誉良好,无违约经营的不良记录

五、其他情况

   1、承租方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承租方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黑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4)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特别说明

(一)交易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标的物清单以成交后双方签署场地及设施设备确认书为准)。交易标的建筑面积、性质、用途,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实为准。竞租人在参加竞租前必须对竞租标的物现状进行全面了解,包括标的物位置、红线范围、经营范围、场地管理要求等。竞租人须充分评估标的因市场变化而带来的各种风险。意向竞价方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认可交易标的之现状、完全了解承包经营项目,并对自己的竞价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成交后,投标人不得对商铺位置、面积、周边环境、配套等提出任何异议。

(二)我司对交易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交易标的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参加竞价前必须仔细审查交易标的,认真研究查看交易标的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交易标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三)本项目由委托方采取事后审核资质。项目中标后,须公示3个工作日(以网上成交日起计),若3个公示日内无质疑或投诉,则公示完成后的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须提交资质材料供委托方审核,审核通过后前往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成交手续,如竞得人不具备竞租资格的或逾期提交审核资料的,则委托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若竞得人逾期领取《竞价成交通知书》,则视为自动放弃其竞得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竞得人领取《竞价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竞价成交通知书》与委托方签订《成交合同》(范本)。在合同签订之日,竞得人应向委托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佰叁拾万元整(¥130万元)。竞得人若逾期签订合同或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违约,委托方有权重新委托交易中心公开招租,且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本项目竞价保证金为壹佰万元整(¥1000000元)。若竞价成功的,竞得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与委托方签订《成交合同》(范本)并交纳足额履约保证金,其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合同签订版复印件及履约保证金转账凭证后原路无息退还;未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结果公示无异后原路无息退还。

(六)如本次交易需缴纳相关税费,其费用全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委托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七)意向竞价方报名参与公开招租并缴纳竞价保证金后,即视为意向竞价方已完成对租赁标的现状、租赁合同范本内容以及相关交易风险的充分了解和知悉,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八)特别提醒

1、相关图片请点击“实物图”查看。

2、合同范本、中标方现场办理成交手续需要携带的资料、交易中心办公地址等项目相关交易文件请点击“交易文件”下载查看

(九)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委托方所有。惠州交投行健置业有限公司联系人:黄生0752-2894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