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产权交易竞价电子交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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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交易信息 (成交)
标的名称: 惠州市河南岸南岸路87号(原河南岸政府宿舍楼)第一栋首层商铺出租(第二次挂网) 组织方: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城分中心
公告编号: 惠公易产惠城 [2023] 040号 报价开始时间: 2023年09月26日08时30分
交易编号: GJB2023-081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2024年05月27日10时00分
底价(万元): 1.2075 竞买保证金(万元): 4
报价幅度(万元): 0.01 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05月27日09时00分
成交时间: 2024/5/27 10:00:00
成交人: 彭金秀 成交价: 1.2075 万元
交易条件说明

关于河南岸南岸路87号(原河南岸政府宿舍楼)第一栋首层电子竞价交易相关说明

(第二次竞价

位于惠州市河南岸南岸路87号(原河南岸政府宿舍楼)第一栋首层进行电子竞价交易招租竞价方须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城分中心通过电子竞价平台方式按照“公开竞价,价高者得”的原则,取得该物业的租赁权。

一、交易标的内容

1、位置及面积惠州市河南岸南岸路87号(原河南岸政府宿舍楼)第一栋首层房屋建筑面积161平方米,以现状整体打包进行电子竞价交易招租本项目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

2、租金缴纳:月租金按评估价人民币壹万贰仟零柒拾伍元整¥12075.00元/月(含税)为底价,最终以成交价计,租金第三年递增6%,给予一个月的装修免租期。不含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补漏、维护费、排水排污改造费等其他自付费。乙方于每月10日前按照协议规定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并将租金转入到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正规的有效票据。

3、租赁年限:物业租赁年限为5年,具体起止时间以签订正式合同为准。

如该合同期满后,届时应以甲方的通知为准和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执行,并按照相应程序重新办理租赁物业事宜。

4、租赁用途:不得经营餐饮行业、不得经营环境污染和涉及有投诉的行业及违规违法的行业。

5、竞拍保证金:报名时须交纳竞价保证金为人民肆万元整(¥40,000.00),保证金以到账为准(不接受现金报名 )。

二、竞拍人条件说明:

1此次公开竞标依法注册有效证照的法人公司/个人。

2、原承租户曾有不按时缴交租金、不配合甲方管理工作的,以及违反合同其他约定的不予以报名。

3、曾参加过竞拍该项目后弃标的法人公司/个人,将不得再次竞拍本项目,否则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价高者得的原则,如原承租户未中标的,需按甲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搬迁及腾空事宜。

5每一参与报名竞价者需提供企业法人公司执照、身份证

三、中标后相关要求的说明

1、中标方(竞得方)须在确定取得租赁经营权(即中标)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街道办事处(下称办事处)签订租赁合同(该合同由办事处提供,详见附件)。逾期未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租赁经营权,在报名时所缴纳的竞拍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双方签订正式合同时,中标方(竞价方)须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叁万陆仟元整(¥360,00.00),水电费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合计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在委托方收到中标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等费用后方可退还报名时所缴纳的竞拍保证金。

3、中标方(竞得方)要依法、文明、和谐、安全经营,自负盈亏,自主解决大小安全事务,服从委托方的管理要求。统一由中标方(竞得人)并按规定缴纳经营期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经营过程中所有税费、罚款、相关消防事故纠纷责任等由竞得人全部负责。竞价成交前如有欠交的水电费、管理费、等相关税费,由委托方负责协助理清。

4、中标方(竞得方)未经委托方(甲方)同意私自将物业租赁权转租给第三方的属无效,在已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其他事项由委托方与中标方协商,以签订正式合同为准。

如需查看标的物请致电委托方,委托方联系人:邓世兴0752-2526926(正常工作日:8:30-12:00,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