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产权交易竞价电子交易系统

2017-12-25

[系统登录入口]

其他公告

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共享充电宝(站)用地挂牌出租项目重新限时竞价公告

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共享充电宝(站)用地挂牌出租项目重新限时竞价公告

    

 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委托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称“中心”)办理的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共享充电宝(站)用地挂牌出租项目挂牌工作,于2026年4月27日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竞价电子交易系统挂牌,2026年5月13日竞价产生成交候选人

在该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我中心收到该项目竞价人质疑,反映项目竞价过程中最后一次出价后系统未自动顺延五分钟即弹出成交通知,导致其未能再次出价影响竞得。经查,情况属实。

为确保该项目竞价工作公平有效,经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同意,该项目将采用“断点续拍”方式即由该项目原竞价人中组织重新限时竞价(目前该项目原“成交候选人”的竞价保证金未退还、其他竞价人的竞价保证金均已原路退还)。重新限时竞价具体公告如下:

一、原“成交候选人”缴纳的竞价保证金继续有效,无须重新缴纳。

    二、请本项目原“成交候选人”之外的竞价人重新缴纳竞价保证金。请愿意参与本项目重新限时竞价的其他原有竞价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即2026年6月117:30前),登录系统重新“申购”本项目,取得本项目新的竞价保证金(下称保证金)子账号,并重新足额缴纳保证金(以交易系统到账为准,请注意适当提前,以确保资金在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账);未按规定重新申请保证金子账号并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均视为自动弃权。

    三、重新限时竞价时间

    重新限时竞价时间为2026621000;建议各参与人至少提前10分钟登录系统准备。

    四、项目重新限时竞价具体规则

(一)本项目重新限时竞价,实行“断点”续拍,原“成交候选人”的最后报价继续有效,且为本项目重新限时竞价的起始价。

    (二)进行“断点”续拍的交易业务,在非限时竞价期间(即限时竞价开始时间前),不可进行出价。

    (三)进入限时竞价后,其他原有竞价人如继续参与,须在限时竞价周期(5分钟)内、在该起始价上至少加价一个增价幅度。

    (四)如进入限时竞价后,其他原有竞价人无人参与,则系统将公布原“成交候选人”为本项目重新限时竞价后的“成交候选人”。

    (五)如其他原有竞价人,在限时竞价周期(5分钟)内进行了有效报价,系统将按“价高者得”原则,公示最后的报价人为本项目重新限时竞价后的“成交候选人”。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