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公告
关于取消陈健星竞得资格及其竞价保证金不予以退还的公告
受龙门县铁岗供销社(下称“委托方”)委托挂牌公开招租的龙门县龙潭镇铁岗永丰新街11号A3、A4、A5项目(GJB2025-342)已于2025年10月14日由陈健星竞得。
现委托方来函要求,根据《龙门县南昆山商业站、龙门县麻榨供销社、龙门县铁岗供销社物业公开招租公告》《交易须知》及《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规则》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取消陈健星的成交资格,原网上交易结果无效,其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特此公告。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