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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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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告

关于取消廖富玲竞得资格及其竞价保证金不予以退还的公告

受龙门县人民政府龙城街道办事处 (下称“委托方”)委托挂公开招租的龙门县龙城街道龙江街至谷行街口房管综合楼(龙门县龙城街道谷行街109-1号)项目(交易编号:GJB2025-010)已于2025120日由廖富玲竞得。

委托方来函要求根据《龙门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第一次物业公开招租公告》《交易须知》及《惠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取消廖富玲的成交资格,原网上交易结果无效,其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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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