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情
| 交易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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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名称: | 惠州市花边岭麦地南路桥西综合楼第六层之二(悦洲广场六楼东南区中段仓库)出租 | 组织方: |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城分中心 |
| 公告编号: | 惠公易产惠城 [2026] 023号 | 报价开始时间: | 2026年05月11日08时30分 |
| 交易编号: | GJB2026-171 |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 2026年05月25日10时00分 |
| 底价(万元): | 0.065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0.2 |
| 报价幅度(万元): | 0.005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6年05月25日09时00分 |
| 交易条件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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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花边岭麦地南路桥西综合楼二楼C座(悦洲广场二楼中东区204室)等共计1525平方米房产租赁项目交易条件说明
一、所出租物业以现状竞价招租,竞价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事业单位,具有合同履行能力和相应资金保障,具有完全民为能力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出租物业地址、面积、租赁资金及期限 1.位于惠州市花边岭麦地南路桥西综合楼二楼C座(悦洲广场二楼中东区204室)出租面积60平方米,每月租金底价按高于评估价人民币为1320元,每两年租金增加5%,租赁期为5年,押金为3个月的月租金。 2.位于惠州市花边岭麦地南路桥西综合楼第三层至四层(悦洲广场三楼中东区303室)出租面积42平方米,每月租金底价按评估价人民币966元,每两年租金增加5%,租赁期为5年,押金为3个月的月租金。 3.位于惠州市花边岭麦地南路桥西综合楼第五层之一(悦洲广场五楼西南区502房)出租面积80平方米,每月租金底价按评估价人民币1840元,每两年租金增加5%,租赁期为5年,押金为3个月的月租金。 4.位于惠州市花边岭麦地南路桥西综合楼第五层之一(悦洲广场五楼西南区D室)出租面积60平方米,每月租金底价按评估价人民币1560元,每两年租金增加5%,租赁期为5年,押金为3个月的月租金。 5.位于惠州市花边岭麦地南路桥西综合楼第五层之一(悦洲广场五楼西南区G室)出租面积40平方米,每月租金底价按评估价人民币1200元,每两年租金增加5%,租赁期为5年,押金为3个月的月租金。 6.位于惠州市花边岭麦地南路桥西综合楼第五层之一(悦洲广场五楼西南区H室),出租面积104平方米,每月租金底价按评估价人民币2808元,每两年租金增加5%,租赁期为5年,押金为3个月的月租金。 7.位于惠州市花边岭麦地南路桥西综合楼第五层之一(悦洲广场五楼北区B室D室),出租面积246平方米,每月租金底价按评估价人民币7380元,每两年租金增加5%,租赁期为5年,押金为3个月的月租金。 8.位于惠州市花边岭麦地南路桥西综合楼第六层之二(悦洲广场六楼东南区中段仓库),出租面积25平方米,每月租金底价按评估价人民币650元,每两年租金增加5%,租赁期为5年,押金为3个月的月租金。 9.位于惠州市花边岭麦地南路桥西综合楼第六层之二(六楼课室2),出租面积50平方米,每月租金底价按评估价人民币1300元,每两年租金增加5%,租赁期为5年,押金为3个月的月租金。 10.位于惠州市花边岭麦地南路桥西综合楼七楼C座、八楼部分(悦洲广场八楼西南区B1室),出租面积83平方米,每月租金底价按评估价人民币2241元,每两年租金增加5%,租赁期为5年,押金为3个月的月租金。 11.位于惠州市花边岭麦地南路桥西综合楼七楼C座、八楼部分(悦洲广场八楼西南区B2室),出租面积100平方米,每月租金底价按评估价人民币2300元,每两年租金增加5%,租赁期为5年,押金为3个月的月租金。 12.位于惠州市水门路83号一楼,出租面积60平方米,每月租金底价按评估价人民币3720元,每两年租金增加5%,租赁期为5年,押金为3个月的月租金。 13.位于惠州市龙船街3号一楼(3-2),出租面积180平方米,每月租金底价按评估价人民币5400元,每两年租金增加5%,租赁期为5年,押金为3个月的月租金。 14.位于惠州市龙船街3号一楼(3-3)[原游戏机室(靠桥西干部宿舍(靠水门街)],出租面积96平方米,每月租金底价按评估价人民币3072元,每两年租金增加5%,租赁期为5年,押金为3个月的月租金。 15.位于惠州市麦地南路桥西综合大楼第一层D座(悦洲广场一楼之4号),出租面积66平方米,每月租金底价按评估价人民币4290元,租赁期为2年,押金为2个月的月租金。 16.位于惠州市花边岭麦地南路桥西综合楼第五层之一(悦洲广场五楼西南区501房),出租面积80平方米,每月租金底价按评估价人民币2080元,租赁期为2年,押金为2个月的月租金。 17.位于惠州市花边岭麦地南路桥西综合楼第五层之一(悦洲广场五楼西南区J室),出租面积80平方米,每月租金底价按评估价人民币1840元,租赁期为2年,押金为2个月的月租金。 18.位于惠州市花边岭麦地南路桥西综合楼第六层之二(悦洲广场六楼东南区626室),出租面积25平方米,每月租金底价按评估价人民币825元,租赁期为2年,押金为2个月的月租金。 19.位于惠州市麦兴路13号第一层单车间,出租面积48平方米,每月租金底价按评估价人民币480元,租赁期为2年,押金为2个月的月租金。 其他的按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三、竞得后相关要求的说明 1.竞得人(承租方)经营所需的一切证照由竞得人自行办理。 2.竞得人应依法经营,经营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债权债务、劳资纠纷等由竞得人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3.竞得人必须根据经营需要安装内部消防设施,并承担其费用。消防工程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并经有关政府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能营业。 4.竞得人应合理使用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应遵守物业有关规定并不得占用公共场所及通道做任何用途。 5.竞得人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行为;如因竞得人不能按租约规定使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后果,及发生一切违法行为与出租方无关,产生的违法责任由中标方承担并赔偿出租方。 6.竞得人不得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从事有关污染空气、污染环境、噪音扰民等行业。 7.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竞得人不得将房屋转租或分租给第三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能改变房屋的使用用途,否则,终止合同并没收押金。 8.竞得人有义务接受出租方或其他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和检查,并对出租方或其他相关部门提出的意见限期作出相应整改。 9.租赁期间,由竞得人担任租赁房屋安全责任人。竞得人应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依法采取安全生产工作等各项措施,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如发生事故,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因此造成出租方或第三方经济损失的,竞得人应予赔偿。 10.中小学校周围二百米范围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营业性游艺娱乐场所以及其他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 11.竞得人需认真阅读委托方提供的《租赁合同》范本,竞得人竞得租赁标的后必须严格按照委托方提供的合同版本签订合同,如竞得人不按照《租赁合同》范本签订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12.竞得人须在确定取得租赁权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与惠州市光达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四、本项目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城分中心缴纳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元。 五、本物业此次公开招租,起标价格以评估报告所出具参考价为准,竞标价格不设上限,价高者得。 六、未尽事宜,报名前竞价者须先电话咨询工作人员。如需查看标的物请致电委托方,委托方联系人:陈先生,13542731113(正常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