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下埔南直街9号浩丰大厦11层B单元、E座13层房地产及惠州市龙丰科肚烟草宿舍A栋首层104号饭堂1层B房3个标的重新挂牌转让公告
一、受惠州市金叶综合贸易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委托,重新挂牌转让惠州市下埔南直街9号浩丰大厦11层B单元、E座13层房地产及惠州市龙丰科肚烟草宿舍A栋首层104号饭堂1层B房3个标的:
(一)标的一:惠州市下埔南直街9号浩丰大厦11层B单元(重新挂牌),建筑面积120.31平方米,转让底价:47.39万元。竞价保证金9.0万元。
说明:1、标的房产现处于出租状态,租赁合同期为:2024年11月15日至2025年11月14日,此次公开挂牌处置原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如竞得人非原承租人,则自动承继原租赁合同项下出租人的全部权利与义务。竞得人承诺,项目成交后将自行负责与原承租人就租赁关系的存续、变更或解除等一切事宜进行协商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与风险,且放弃就此向委托方及挂牌机构主张任何权利。委托方仅按交易规则履行配合过户义务。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本标的存在承租人,原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具体规则如下:在自由报价和限时竞价阶段,具有优先权资格的竞价人,可报与其他竞价人最高出价相同的价格;其他竞价人,每次报价须按规则至少增加1个增价幅度(最先响应底价除外)。
(二)标的二:惠州市下埔南直街9号浩丰大厦E座13层(重新挂牌),建筑面积125.66平方米,转让底价:40.58万元。竞价保证金8.0万元。
说明:1、标的房产现处于出租状态,租赁合同期为:2025年5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此次公开挂牌处置原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如竞得人非原承租人,则自动承继原租赁合同项下出租人的全部权利与义务。竞得人承诺,项目成交后将自行负责与原承租人就租赁关系的存续、变更或解除等一切事宜进行协商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与风险,且放弃就此向委托方及挂牌机构主张任何权利。委托方仅按交易规则履行配合过户义务。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本标的存在承租人,原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具体规则如下:在自由报价和限时竞价阶段,具有优先权资格的竞价人,可报与其他竞价人最高出价相同的价格;其他竞价人,每次报价须按规则至少增加1个增价幅度(最先响应底价除外)。
(三)标的三:惠州市龙丰科肚烟草宿舍A栋首层104号饭堂1层B房(重新挂牌),建筑面积33.04平方米,转让底价:8.51万元。竞价保证金1.6万元。
特别说明:标的房产现阶段未处于空置状态,存在被该楼栋楼上业主占用加装电梯的情况(占用范围涉及标的房产部分区域,具体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视为已完全知晓并认可标的房产存在电梯占用的现状,并承诺自行承担所涉及清退、补偿、协调的责任与费用。竞得人不可撤销地放弃就此向委托方及挂牌方主张任何权利,委托方仅按交易规则履行挂牌及配合过户义务。
以上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
二、项目交易条件要求和说明
1、竞价方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国家政策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具体的资格或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根据国家目前的房屋限购政策,自然人竞买时应当符合现行国家及交易标的所在地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核实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及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如因竞买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交易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交易标的建筑面积、性质、用途等,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实为准。交易标的登记建筑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的,以实际面积为准。委托方对交易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在参加竞买前,必须仔细审查交易标的,调查核实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交易标的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现场,实地看样。凡参与竞买的,即视为对交易标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竞买人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4、委托方根据法律规定有权中止或撤回交易。
5、除交易标的产生的土地增值税外,交易标的转让时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办理产权证过户过程中按规定应交纳的一切关联费用)及其余一切税费均由竞买人承担,竞买人需承担的具体金额及标准以交易标的成交时相关部门规定为准,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了解。
6、竞价成交后签署的合同为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的《项目成交合同》(范本),请竞买人在参与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项目成交合同》(范本)中的全部条款,明白全部合同条款的含义,清楚其中的法律风险,一旦参与竞价,视为对合同范本全部条款内容的确认。
7、交易标的所涉及的水、电、煤气、管理费等费用,权属证变更前产生的,由委托方负责;自权属证变更为买受人之日起,上述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及负责;户口迁移等事项及费用,亦均由买受人承担及负责。竞买人凡参与竞买的,即视为对交易标的现状的确认,委托方不负责对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修复,后续如需修复,产生的所有费用都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8、项目网上成交后,请成交候选人先等待3日(此3日为网上挂牌竞价结果公示期,以网上成交日次日起计),若公示期内无质疑或投诉,则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请成交候选人先自行汇款成交款余款到产权交易成交款代收账户(成交候选人所缴纳的竞价保证金转为成交款的一部分),汇款完成后持缴款证明和相关证件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办理成交手续;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买受人必须持成交通知书与转让方签订《项目成交合同》;持《项目成交合同》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产权交易鉴证书》。买受人逾期未办理成交手续或者逾期未签订《项目成交合同》的,视为自动弃标,竞价保证金不予退回。买受人自出具《产权交易鉴证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交易标的自买受人应当办理过户手续之日起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未成交人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网上限时竞价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原额退回。
9、注意:交易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转让,交易标的能否成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出让方未披露的产权问题、安全隐患等原因,在6个月内不能完成办理权证变更登记手续的,全额无息退还转让价款。
10、其它事项请查看项目交易条件说明。
11、如需咨询标的详情以及查看标的物请致电委托方,委托方联系人:何先生,电话:18312267991(正常工作日接听)
三、上述标的实行网上挂牌交易,交易全程适用《惠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2025〕13号),全程网上报名、缴纳保证金、报价、竞价。报名起止时间:2025年10月27日8:30至2025年11月10日9:00。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0日9:00。自由报价时间:2025年10月27日8:30至2025年11月10日10:00。限时竞价时间:自由报价结束即转入限时竞价,竞价人须在自由报价期经过一次有效报价方有资格参与,建议竞价人至少提前10分钟登录系统准备,限时报价期为5分钟。
四、保证金以交易系统到账为准(ATM转账24小时后方可到账),请适当提前以确保资金在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账。(特别提示:目前竞价保证金账户银行无法支持第三方支付平台原路退还竞价保证金,请勿使用微信、支付宝、网商银行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及柜台现金缴入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
五、首次挂牌到期未成交的,按5个工作日为1个周期自动延长挂牌。
六、成交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一)不符合竞价资格条件的;
(二)逾期或拒绝办理成交手续的;
(三)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成交合同的;
(四)不按交易条件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的;
(五)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六)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七)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七、本中心为交易平台,只对交易法定程序负责,不承担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八、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网上竞价活动异常的,交易中心有权中止、终结或重新组织竞价活动,同时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本公告项目详情可通过以下3种方式详查:方式一,登录“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竞价电子交易系统(直接登录交易系统查看,仍然是目前关注、查看惠州市直及各县区分中心产权挂牌标的最好最便捷的方式;首次登录产权竞价系统的,请通过方式二进入系统界面,收藏、保存系统域名网址,方便以后可更简便、更快捷关注、查看惠州市直及各分中心发布的挂牌标的)→交易大厅(或正在交易)→市直中心→查看相关标的”。方式二,登录“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服务系统→惠州市产权交易竞价电子交易系统→交易大厅(或正在交易)→市直中心→查看相关标的”。方式三,登录“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惠州市产权交易竞价电子交易系统→账号密码注册→登录→交易大厅(或正在交易)→市直中心→查看相关标的”。
系统操作指南详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服务指南→操作指引→产权交易→产权竞价交易操作指引”。此外,该操作指引,亦可直接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竞价电子交易系统的“资料下载”或“应用指南”栏目下载查看。咨询电话0752-7121099(正常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10月27日
交易须知
一、限时竞价风险提示
为保障网上限时竞价交易的顺利进行,避免因网络、计算机等设备故障导致交易失败情况的发生,建议用户在限时竞价前做好如下准备:
(一)尽量使用配置高、性能好、稳定性强的网络及计算机设备,计算机操作系统干净、无病毒、无木马,保证所用网络及计算机设备的散热良好、电源电压稳定,系统整体运行一直稳定无异常。
(二)建议使用Edge、谷歌、ie11浏览器登录,如使用其他版本的浏览器,有可能造成意外情况发生。
(三)所用网络应保持通畅,优先保障网上交易的进行,尽量避免文件下载、播放视频等占用网络带宽的情况;谨慎使用共享宽带上网交易,此种方式容易受到其他设备占用网络带宽,从而造成网络堵塞而无法顺畅的访问交易系统;如所用网络曾多次发生掉线或异常情况的,请尽量避免使用。
(四)额外准备一台备用机,该备用机使用其它上网途径,如异地或手机流量上网等,当主用机出现异常时,立即切换到备用机继续交易。
(五)在限时竞价阶段,尽量预留出足以发现异常和转到备用机继续交易的时间(例如竞价周期为5分钟,建议最好预留3分钟以上的时间),切忌临近倒计时结束才出价,避免因突发异常而导致不够时间处理的情况发生。
二、标的按现状进行交易
(一)受委托方委托,本次动态报价标的均是按其现状进行报价。有关标的资料是对标的的一般性介绍,仅供竞买人参考。
(二)竞买人在参加动态报价活动之前,应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充分的了解,接受交易中心已公布的对竞买人的要求和相关条件,对自己的报价行为负责,动态报价实施后不得以不了解所竞得标的状况为由反悔。
三、按时交纳竞价保证金
竞买人须在报名起止时间内,交纳规定的竞价保证金到交易系统推送的保证金账户,由交易系统确认到账后自动获得报价资格(相关推送与确认需要一定时间,因此,交纳竞价保证金请注意适当提前)。
四、报价方式
分自由竞价和限时竞价两个阶段。
(一)自由竞价。自由竞价期起止时间内,竞买人可以对标的充分报价,报价只要高于现有最高报价(首次报价不低于起始价),且高出部分构成加价幅度的整数倍, 即为有效报价。在自由竞价期,竞买人必须经过一次有效报价方有资格参加限时竞价。
(二)限时竞价。自由竞价期结束后,随即进入5分钟限时竞价询问环节并询问所有参与报价的竞买人是否参加限时竞价。询问期从自由报价截止时开始,竞买人均有5 分钟考虑时间。在自由竞价期,最高报价的竞买人将自动获取限时竞价竞买资格。若在第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未出现有效报价,则当前的最高出价者即为该报价标的的中标方,报价结束;若在第一个限时报价周期(限时报价周期为5分钟)内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直至最后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出现为止,当前限时报价期内最高有效报价的竞买人即成为中标方。
五、办理交易成交手续和申请退还成交人竞价保证金
(一)领取《产权交易成交通知书》。网上竞价成功后,中标方应按项目公告或(《惠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2025〕13号),下称电子交易规则)规定的期限,到交易中心申请办理正式成交手续(申办时须提交的资料见第六点),领取《产权交易成交通知书》。
(二)双方签订合同。凭《产权交易成交通知书》,在项目公告或电子交易规则规定的期限内,与委托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三)申请退还成交人竞价保证金。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向交易中心提交1份双方签订的合同原件,申请退还成交人竞价保证金(公告约定中标后转为成交价款或履约保证金的除外)。
(四)办理产权交易鉴证书。在提交1份双方签订的合同原件后,中标人可以同时申办产权交易鉴证书。
(五)申请过户。凭产权交易鉴证书向产权登记部门办理产权过户登记等手续。
六、申办《产权交易成交通知书》须提交的资料
竞买人网上竞得后,须按公告或电子交易规则规定的期限,向交易中心递交下述材料,申请办理正式成交手续(针对受让方设置资格条件,实行事后审核的;竞买人应在网上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主动向委托方递交相关资格审查资料,取得委托方出具的资格审查确认函后,方可到交易中心办理正式成交手续)。
(一)属企业法人的,提交以下资料
1. 竞买申请与承诺(原件,法人代表亲笔签字且盖章确认,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网络竞价须知(原件,盖章确认)。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确认)。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确认)。
5.授权经办书(原件,盖章确认)。
6.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确认,检验原件)。
7.法律法规或公告规定的其他材料(原件,盖章确认)。
(二)属自然人的,提交以下资料
1.竞买申请与承诺(原件,亲笔签名且按压指纹,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网络竞价须知(原件,亲笔签名且按压指纹)。
3. 身份证复印件(核验原件)。
4. 法律法规或公告规定的其他材料(原件)。
七、竞价保证金退还
(一)原路退还。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交易中心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二)不予退还。成交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成交候选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不符合竞价资格条件的;
2.逾期或拒绝办理成交手续的;
3.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成交合同的;
4.不按交易条件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的;
5.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6.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7.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八、管好本人账户
(一)竞买人对自己的产权交易网上竞价系统注册账户的安全负责。
(二)任何使用竞买人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产权交易网上竞价系统的用户均应遵守相关交易规则。
(三)在产权交易网上竞价系统上的一切行为均被视为是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竞买人负责。
九、因竞买人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竞买人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交易中心发布的相关报价活动信息的。
(二)竞买人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使用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
(三)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导致无法正常报价的。
(四)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中心网站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报价的。
(五)竞买人没有按时交纳竞买保证金,造成竞买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账,或到账后没有及时在网上挂牌期限截止前进行有效报价的。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中心有权中止、终结或重新组织网上挂牌交易活动,同时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产权电子交易系统受到网络恶意入侵的。
(二)因产权电子交易系统遭受破坏或发生电力、网络故障等不可抗力的非交易中心因素,导致产权电子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三)挂牌公告期间出现影响交易活动正常进行的情形,或网上挂牌交易委托人等有关当事人提供法定事由须暂停、中止或终止网上挂牌交易活动的。
(四)涉及产权权属纠纷,不能及时解决的。
(五)司法机关要求暂停、中止或终止网上挂牌交易活动的;
(六)委托方主管部门认为应当暂停、中止或终止网上挂牌交易活动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