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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交易信息
标的名称: 惠州市江北61号小区土地出租 组织方: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
公告编号: 惠公易产市直 [2025] 086号 报价开始时间: 2025年09月15日08时30分
交易编号: GJB2025-174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2025年10月09日10时00分
底价(万元): 3.6787 竞买保证金(万元): 20.571
报价幅度(万元): 0.1 报名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09日09时00分
交易条件说明

关于变更惠州市江北61号小区土地出租项目交易条件说明的公告

2025915日,我中心发布关于惠州市江北61号小区土地挂牌出租公告。现根据委托方惠州大众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求,变更该标的交易条件说明变更前()提前终止合同:租赁期间,因政策变更、城市改造、政府决定、资产管理部门以及委托方(业主)需要征用或拆除、改造、收回已租赁房屋时,承租方无条件执行,合同随即终止,委托方(业主)提前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应当在收到委托方通知的期限内搬迁完毕,由此引起承租方的经济损失委托方不做任何补偿或赔偿(包括装修等费用)。变更后交易条件说明(九) 提前终止合同:因政府规划建设等对租赁标的进行征拆,合同随即终止,甲方与承租方按“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对补偿款进行分配,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其他交易条件保持不变,项目挂牌日期相应顺延。

特此公告。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9月17日


交易条件说明

()交易标的内容:惠州市江北61号小区土地出租土地招租面积12262.3㎡,月租金底价3.6787万元,竞价保证金20.571万元。该土地已办理《不动产权证》(证号:粤(2017)惠州市不动产权第1146563号)证载面积为12262.3㎡,惠州市江北61号小区土地证载用途为工业用地,根据《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区(金龙大道东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使用性质为公园绿地(G1),土地使用兼容性为公共交通场站用地(S41),现为空地,未平整。租赁标的物按现状出租,承租方对承租场地进行的包括但不限于立项、报建、建设、经营项目等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及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如因租赁标的物原因,承租方无法立项、报建、建设、办理营业执照、经营项目等,甲方不承担相关责任。承租方对租赁物的使用应当符合用地规划用途或符合临时使用政策,否则视为合同违约。

()标的用途:1、该土地不得经营危险品、有毒有害物资;2、经营中须保证不对周边居民和单位正常生活工作产生不良影响;3、承租方须依法经营;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标的物进行转租、分租。

(三)租赁期限:9(从实际交付之日起算)。

(四)租金递增及装修期:6个月免租期,前五年月租金不变,第六至九年月租金在原租金基础上增加8%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首年月租金。

(五)报名人条件:1、承租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及具备合法资格的其他组织(不接受联合体)。

()租赁押金:本项目承租人须按中标价3个月首年月租金标准缴纳租赁押金,在签订租赁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按委托方要求缴纳到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收退:竞租人在报名时须按附件内容就标的缴纳竞价保证金。竞租人项目中标后,请竞得候选人先等待3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为公示期(以网上成交日起计),若公示期内无质疑或投诉,则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证件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成交手续,成交手续办理后凭成交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同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一份正式合同备案。竞得候选人逾期未办理成交手续或未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以退回。未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在限时竞价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原额退回;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自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成交合同原件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原额退回。

()竞租人需认真阅读委托方提供的《土地租赁合同》版本,竞租人竞得租赁标的后必须严格按照委托方提供的合同版本签订合同,不得反悔,否则取消竞得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装修说明:提前终止合同或合同期满后退乙方投资新增的装修、装饰及临时搭建建筑物不可移除的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天花、墙面、地板、管线、门窗、水电等),乙方不得损坏、拆除等,无偿归属于甲方所有

()提前终止合同:租赁期间,因政策变更、城市改造、政府决定、资产管理部门以及委托方(业主)需要征用或拆除、改造、收回已租赁房屋时,承租方无条件执行,合同随即终止,委托方(业主)提前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应当在收到委托方通知的期限内搬迁完毕,由此引起承租方的经济损失委托方不做任何补偿或赔偿(包括装修等费用)。(注意:应委托方要求已变更该条款,请查看置顶的变更公告

(十)意向竞投人可与委托方(业主)联系到标的物处察看并了解标的现状,联系人:胡小姐  电话:0752-2167896。

(十一)租赁合同、中标方办理成交手续需要递交的资料等请点击“交易文件”查看。

(十二)质疑或投诉事项约定:非因法定交易程序引发的质疑、投诉,由委托方惠州大众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处理。竞价人对竞价结果提起质疑或投诉的,应当在网上挂牌竞价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质疑或投诉提起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是竞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在质疑或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或投诉;

   3、质疑或投诉必须向委托方惠州大众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或投诉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现场递交。质疑或投诉提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或投诉函必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或投诉提起人为自然人的,质疑或投诉函必须由质疑或投诉提起人亲笔签名且按压指纹。质疑或投诉提起人必须签署送达日期、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4、未按规定提起的质疑或投诉将不予受理。

   5、委托方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惠州大众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下埔大道南二街5号三楼;

   联人:胡小姐;

   联系电话:0752-2167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