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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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交易信息
标的名称: 惠州市惠城区下角埔前街一巷3号C栋底层4号门店 组织方: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
公告编号: 惠公易产市直 [2025] 043号 报价开始时间: 2025年05月19日08时30分
交易编号: GJB2025-095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2025年06月03日10时00分
底价(万元): 0.1824 竞买保证金(万元): 0.4
报价幅度(万元): 0.005 报名截止时间: 2025年06月03日09时00分
交易条件说明

项目交易条件说明 

(一)交易标的内容:本物业资产(以下简称“物业”)挂牌招租,地址位于惠州市惠城区下角埔前街一巷3号C栋底层4号门店,物业资产为惠州市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物业,租赁物业总面积为48平方米,(本项目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物业竞拍租金底价为:0.1824万元/月。

(二)标的用途:1.该房屋用途为商用。不得经营黄、赌、毒、传销等违法、犯罪行业,不得用于经营危险品、有毒有害物资以及娱乐业等对小区及周边居民生活秩序、环境产生噪音或造成影响的经营项目;2.承租方须依法经营;3.原则上不得转租第三方经营,若确需转租的,需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方可转租。

(三)租赁期限:租期为4年

(四)租赁条件:竞租人在现场勘察确认,竞租人必须按现状租赁。竞租人可对租赁建筑现有除主体结构、附着硬装修外的一切可移动设施设备、装修物品进行改造或移动、清除。同时竞租人需自行承担该物业消防设施报装手续及报装所需费用,出租方负责协助竞租人办理。

(五)竞租人资格:竞租人可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具备合法资格的其他组织(不接受联合体)。

(六)交易保证金收退:竞租人在报名物业时须缴纳:0.4万元竞价保证金。项目网上成交后,请竞得候选人先等待3日(此3日为网上挂牌竞价结果公示期,以网上成交日次日起计),若公示期内无质疑或投诉,则公示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证件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办理成交手续,凭成交通知书及相关证明与委托方签订交易合同。合同签订结束持合同原件前往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办理退还竞价保证金手续,同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提交一份交易合同原件备案;竞得候选人逾期拒绝办理成交手续或拒绝签订交易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以退回。未成交人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网上限时竞价结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原路原额退回。成交人交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提交成交合同原件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原路原额退回。

(七)租金及支付:在成交价为准订租赁合同。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增加1.2%,详见租赁合同范本。

(八)竞租人需认真阅读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范本,竞租人竞得租赁物业后必须严格按照出租方提供的合同版本签订合同,不得反悔,否则取消竞得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质疑或投诉事项约定:非因法定交易程序引发的质疑、投诉,由委托方惠州市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或委托方主管部门惠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处理。竞价人对竞价结果提起质疑或投诉的,应当在网上挂牌竞价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质疑或投诉提起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是竞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在质疑或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或投诉;

3、质疑或投诉必须向委托方惠州市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出,质疑或投诉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现场递交。质疑或投诉提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或投诉函必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或投诉提起人为自然人的,质疑或投诉函必须由质疑或投诉提起人亲笔签名且按压指纹。质疑或投诉提起人必须签署送达日期、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4、未按规定提起的质疑或投诉将不予受理。

5、委托方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惠州市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云山东路27号(惠州市水务调度中心12-14楼);

 系 人:朱小姐;

联系电话:0752-2200561

(十)相关图片点击实物图”查看。交易合同、办理成交手续需要携带的证件等请点击“交易文件”查看。

(十一)意向竞租人可与出租方联系到租赁物业处察看并了解标的现状,联系人:朱小姐:0752-2200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