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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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交易信息
标的名称: 惠州奥林匹克体育场西门停车场充电桩用地 组织方: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
公告编号: 惠公易产市直 [2025] 024号 报价开始时间: 2025年03月26日08时30分
交易编号: GJB2025-048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2025年04月10日10时00分
底价(万元): 1.68 竞买保证金(万元): 5
报价幅度(万元): 0.01 报名截止时间: 2025年04月10日09时00分
交易条件说明

惠州奥林匹克体育场西门停车场充电桩用地出租项目交易条件说明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单位委托贵中心出租的惠州奥林匹克体育场西门停车场充电桩用地(以下简称物业)。具体出租条件如下:   

一、标的

惠州奥林匹克体育场西门停车场充电桩用地,面积2800平方米。

、标的用途

(一)物业仅限于新能源出租车充电桩经营,不得开展新能源出租车充电桩经营以外的任何活动;

(二)经营中须保证不对周边居民和单位正常生活工作产生不良影响;

(三)承租方须依法经营;

(四)不可以合作、承包、联营等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转租物业。

 、租赁期限

租期为5另给予设备安装免租期2个月(详见租赁合同范本免租期含在5年租赁期内,免租期内承租方无需缴交该物业租金,承租方如需使用我单位的水、电燃气,需足额承担水、电、燃气等其他相关费用(详见租赁合同范本)。免租期不因任何原因而延长。

 、租赁条件

1、竞租人需自行前往现场勘察,竞租人必须按现状租赁(物业不含原承租方充电桩设备、休息室可移动设备、雨棚和配电房相关设备)。

  2、承租方如果需要原承租方充电桩设备、休息室可移动设备、雨棚和配电房等相关设备,承租方和原承租方自行协商相关费用。如竞得人与原承租方协商不成,出租方限原 租方15天内拆除、并运走相关设备,租赁日期自清场后交付之日起计。

3、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惠城区中心区新能源出租车充电桩布点规划>的批复》惠府函(2015)58号,奥体中心停车场设置50个出租车充电桩位。承租方如需增加充电桩位,报建手续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4、承租方如需对该物业进行改造、设计和施工,报建手续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5、承租方需了解出租物业的现状后参与竞租,承租方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认可交易标的之现状,并对承租方的竞价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6、竞租人与我单位签订的其他物业租赁合同,因提前终止租赁合同一年内,不得参与以上物业竞租。

四、竞租人资格

1、竞租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竞租人需注册成立公司,并取得营业执照,明确经营范围包含充电桩运营相关业务;

具体费用及支付时间

(一)竞租人在报名时需缴纳竞价保证金(详见附件)中标后,提交1份合同原件向交易中心申请退回。未中标的,予以无息全额退还。

(二)签订合同时,中标方须另外向委托方交纳与竞价保证金金额相同的租赁履约保证金。

)租金按月支付,承租方必须在每月28日前向惠州市体育场馆管理服务中心支付月租金(详见租赁合同);

)承租方需承担该物业租用期间由承租方产生的所有费用;

)竞租人需认真阅读委托方提供的物业租赁合同版本,竞租人竞得租赁物业后必须严格按照委托方提供的合同版本签订合同,不得反悔,否则取消竞得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质疑或投诉事项约定
非因法定交易程序引发的质疑、投诉,由委托人惠州市体育场馆管理服务中心或委托人主管部门负责处理。竞买人对竞价结果提起质疑或投诉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质疑或投诉提起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是竞买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在质疑或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或投诉;
   3、质疑或投诉必须向委托方惠州市体育场馆管理服务中心提出,质疑或投诉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现场递交。质疑或投诉函必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或投诉提起人必须签署送达日期、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4、未按规定提起的质疑或投诉将不予受理。

 七、项目网上成交后,请竞得候选人先等待3日(此3日为网上挂牌竞价结果公示期,以网上成交日次日起计),若公示期内无质疑或投诉,则公示期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证件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办理成交手续。竞得候选人逾期未办理成交手续或未签订交易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以退回

 八、交易合同、办理成交手续需要携带的证件等请点击交易文件”查看。
   九、意向竞租人可与出租方联系察看并了解标的现状;通讯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惠州奥林匹克体育场21区;联系人:梁先生13669559628